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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广东揭阳普宁市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363人)

2021广东揭阳普宁市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363人)

普宁市人社局 | 2021-07-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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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缓解警力严重不足,更好服务平安普宁建设,经市委、市政府同意,市公安局将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以下简称辅警)到市公安局下属机构开展警务辅助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辅警人员性质

辅警人员是由公安机关直接指挥和管理使用,并协助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从事打击违法犯罪、治安巡逻、社区防范、维护交通秩序、视频监控等工作,不列入公安序列编制,不具有人民警察和国家公务员身份,不具有事业编制人员身份,不具备执法主体资格。

二、招聘人数及岗位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辅警363名(具体招聘人数及岗位详见附件1)。

三、招聘对象和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相应条件的人员。

(二)报考条件

1.拥护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热爱并自愿从事警务辅助工作;

2.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高中及以上毕业生,个别岗位复退军人报考可放宽至初中毕业生;

3.年龄为18至35周岁(1986年7月21日至2003年7月20日期间出生);

4.符合计划生育政策规定;

5.五官端正,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技能;

6.服从管理,能够适应24小时轮岗工作制度;

7.工作单位服从调配;

8.公安机关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和在读非应届普通高等院校学生;

(2)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3)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处死刑、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4)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5)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6)因吸食、注射毒品,卖淫、嫖娼,赌博或为赌博提供条件受到处罚的;

(7)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收容教养、收容教育的;

(8)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9)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10)曾因违反公安机关管理规定而解除劳动合同的;

(11)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12)现为国有企(事)业单位正式人员(含试用期)或为村、社区“两委”干部;

(13)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14)其他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四、报名程序

本次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现场资格审核”方式。报考者完成网上报名后,必须按规定时间到现场资格审核,不按规定时间到现场资格审核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资格。报考者没有完成网上报名,现场资格审核不予受理。

1.报名时间

2021年7月20日上午8:30至2021年7月24日下午5:30。

2.网上报名方法

符合招聘条件的报考者在规定时间内注册登陆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https://www.qgsydw.com)报名系统,按系统提示,如实填写相关个人信息、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电子证件照片(jpg格式,100kb以下),完成网上报名并打印报名表。报考者应按规定流程和时限尽早完成网上报名,不要错过网上报名时间,也不要等到最后才匆忙报名,以免因网络原因而影响报名。报名系统于2021年7月24日下午5:30关闭。

3.现场资格审核时间及地点

现场资格审核时间:2021年7月25日至2021年7月29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现场资格审核安排:2021年7月25日至2021年7月26日为岗位代码202111的报考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审核;2021年7月27日至2021年7月29日为其他岗位的报考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审核。

现场资格审核地点:普宁市公安局特警大队(广东省揭阳市普宁市大南山街道藏莲路普宁市委党校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