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招聘办法和程序
本次招聘工作委托第三方考试服务机构,严格按照发布公告、报名与资格审核、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能测试、体检、考察政审、公示、签订用工合同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
通过康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gskx.gov.cn/index.html)、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微信公众号(陇南康县人社局)、康县公安局微信公众号(康县公安)发布。
(二)报名及资格审核
此次招聘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应聘人员需用电脑端登录西北人才网(http://www.xbrc.com.cn)进行报名,每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
1.报名时间:2022年7月19日早上9:00至7月25日下午18:00,逾期不再受理。
2.提交报名申请、上传附件:应聘人员须在报名前仔细阅读招聘公告,在规定时间登录西北人才网(http://www.xbrc.com.cn)点击“康县公安局2022年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专栏“我要报名”按钮,注册登录账号(该账号是应聘人员报名、打印准考证等事项的重要依据,务必妥善保存)。登录后,按要求逐项填写信息并上传与本人报名信息相一致的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退伍证(退役士兵)、《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和2022年应届毕业生证明等原件照片,签署《应聘人员诚信承诺书》,提交后等待资格初审。
应聘人员必须使用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应聘人员提交的报名信息必须真实、准确、有效、符合应聘条件,否则一切后果由本人承担。报名申请通过资格初审后,不可更改。
3.网上资格初审:根据公告要求和招聘岗位条件,对应聘人员提交的报名申请进行网上资格初审。
(1)查询审核结果。应聘人员可于报名次日登录系统查询资格初审结果。
(2)报名缴费。资格初审通过人员,即可登录报名系统缴纳报名费150元。
(3)网上资格初审截止时间为2022年7月26日12:00时,缴费截止时间为2022年7月26日18:00时。未按规定时间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
4.打印笔试准考证:应聘人员在报名确认后,登录报名系统自行打印笔试准考证并妥善保管,以备考试、资格审核等环节使用,无本人笔试准考证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人员打印准考证后,应认真阅读笔试准考证上的考生须知,并提前熟悉考点。笔试准考证打印时间另行通知。
(三)笔试
1.笔试内容: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公安基础知识。
2.笔试采取闭卷考试方式进行,汉语作答,分值100分,考试时间120分钟。
3.笔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载明的时间、地点为准。
4.参加笔试人员须携带本人笔试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明(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或派出所出具带有照片的户籍证明),按规定的时间、地点、考场参加笔试,缺少上述证件之一者,不得参加笔试。
(四)资格复审
按照计划招聘岗位人数与应聘人员数1:2比例(达不到比例的情形下另行补招),根据各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确定进入现场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具体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参加资格复审人员携带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前往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
1.应聘人员信息登记表(登录报名系统下载打印);
2.居民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退伍证、2022年应届毕业生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
3.大专及以上毕业证需持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登录中国学信网https://www.chsi.com.cn,按提示生成)。
资格复审时将对应聘人员的户籍、视力、辨色力和身高进行筛查,达不到报名条件者取消复审资格。资格复审未通过或本人放弃资格复审的,按各岗位笔试成绩排名依次递补,且只递补一次。
(五)面试
1.通过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全部进入面试。
2.面试为结构化面试,对应聘者的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责任感与进取心、应变能力、形象气质等进行综合评价,满分为100分。
3.参加面试人员须携带笔试准考证、面试通知书和有效身份证明(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或派出所出具带有照片的户籍证明)。缺少上述证件之一者,不得参加面试。
4.面试时间及地点以面试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地点为准。
(六)体能测试
1.参加面试的所有应聘人员均参加体能测试。
2.体能测试时间、地点在应聘人员参加面试时现场通知。
3.测试内容:体能测试参照公安机关招录人民警察体能测试标准进行。体能测评的具体项目和标准如下:
男子组:10米×4往返跑,所用时间≤13″1为合格;800米跑,所用时间≤4'25″为合格;纵跳摸高,触摸高度≥245厘米为合格。
女子组:10米×4往返跑,所用时间≤14″1为合格;600米跑,所用时间≤4′20″为合格;纵跳摸高,触摸高度≥210厘米为合格。
4.参加体能测试人员,须携带本人笔试准考证、面试通知书和有效身份证明(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或派出所出具带有照片的户籍证明),缺少上述证件者,不得参加体能测试。
5.体能测试凡其中二项不达标的,视为体能测试不合格,不得进入体检程序。因自身身体原因无法按时参加测试的,视为自动放弃体能测试,取消应聘资格。
(七)综合成绩确定
综合成绩中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综合成绩如出现小数,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如出现综合成绩相同的情况,则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排名先后,缺考者,不计算综合成绩。
综合成绩计算公式为: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
(八)体检
1.体检对象:根据应聘人员综合成绩及体能测试结果,按照招聘计划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名单。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