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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山西和顺县公安局招聘执纪审查陪护人员10名公告

2017山西和顺县公安局招聘执纪审查陪护人员10名公告

和顺县人民政府 | 2017-10-01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10月9日-11日)

招考对象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复员退伍证、驾驶证、特殊技能资格证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到县公安局进行报名与资格审查,填写报名登记表,并提交本人近期一寸红底免冠照片4张。报名时主要信息必须填报详实,不得弄虚作假。如发现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资格。

(三)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体能测试和面试。

1、笔试(10月12日)

笔试地点另行通知。笔试内容为《行政职业能力测试》和《申论》两科,每科满分为100分。

2、体能测试(10月14日)

笔试结束后,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按照招聘计划的1:3比例确定体能测试人选,不达比例按实际人数全部参加。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参照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公安厅、省公务员局《关于转发<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的通知》(晋人社厅发〔2011〕79号)和《关于明确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体能测评次数的函》(国公局函[2012]1号)执行。体能测评项目及顺序依次为:10米×4往返跑、纵跳摸高、男子1000米跑或女子800米跑。

3、面试(10月15日)

体能测试成绩合格的人员全部参加面试。面试成绩满分100分。

(四)体检(10月16日)

按总成绩(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由高到低按照招考计划的1:1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体检工作比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进行。体检不合格者,依据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

(五)考察和政审(10月17日-18日)

考察和政审工作参照公安部印发的《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考核和政审暂行规定》组织实施。

考察和政审要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根据拟聘用职位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及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考察要对各方面的意见进行分析,采取实事求是的态度,准确把握被考察对象的情况,全面、客观、公正地予以评价。考察和政审要继续对招聘对象的报考资格进行确认,发现不符合报考资格的,取消其招聘资格。

考察、政审时须填写《和顺县招聘执纪审查陪护人员政审表》。政审由公安局负责实施。

考察、政审不合格的,依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

(六)审批聘用

招考领导组办公室按照有关规定,从考察合格人员中提出拟聘用人选,报招考领导组审定,予以公示,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时间7天。公示期满后没有影响聘用的问题,予以聘用。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按照法律、法规拟聘用人员与原用人单位之间签订的劳动(聘用)合同,必须由本人自行与原单位按相关规定解除,否则不予录用。正式聘用人员由县公安局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七、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2017年10月9日-10月11日

报名地点:和顺县公安局前楼大厅

咨询电话:

原标题:和顺县公安局关于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执纪审查陪护人员的公告

和顺县招考执纪审查陪护人员领导组

2017年10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