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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广东清远市公安局第四次文职辅警招聘公告(20人)

2022广东清远市公安局第四次文职辅警招聘公告(20人)

清远市公安局 | 2022-08-02

根据《清远市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清远市公安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0名文职辅警,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社会上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人员;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退役军人。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二)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

(三)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路线和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3.因吸毒、嫖娼、赌博受到处罚的;

4.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收容教育的;

5.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6.曾因违反公安机关管理规定被解除劳动合同的;

7.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8.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9.被依法依规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10.直系亲属正在服刑、被叛死刑、曾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11.其他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三、报考办法

(一)查询职位

本次共招聘20名文职辅警,具体职位表及其资格条件详见附件。

报考方法及时间

本次考试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政策咨询电话:0763-3463387。

1.报名时间:2022年8月4日至8月5日(星期四、星期五),每天09:00—11:30、14:30—17:30。

2.报名地点:清远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二楼会议室(清远市清城区人民二路110号)。

3.现场报名时将进行资格审核。报考人员需携带以下本人相关资料:

(1)《广东省清远市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表格须用A4纸双面打印,填写内容须电脑打印,并自行粘贴照片、手写签名);

(2)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3)岗位要求的学历证书(原件、复印件各一份及学信网下载《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4)户口簿(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原则上由本人到现场报名,有特殊情况可委托他人代为报名(需出具委托书)。通过资格审核的报考人员,现场领取笔试准考证。

(三)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须根据本人条件严格按照职位要求进行应聘,填写的报考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并对其负完全责任。

2.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职位报名,报名一经审核通过,不能更改。

3.港澳学习、国外留学人员须取得并提交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

四、考试

(一)笔试

采取闭卷方式进行。

(1)笔试时间及笔试地点以准考证上的信息为准。

(2)笔试内容:综合能力测试。

测试内容为文字综合能力、公文写作、计算机办公软件应用知识、法律基本常识。应聘人员凭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笔试。笔试开始30分钟后未到的视为放弃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