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清远市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清远市公安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0名文职辅警,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社会上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人员;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退役军人。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二)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
(三)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路线和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3.因吸毒、嫖娼、赌博受到处罚的;
4.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收容教育的;
5.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6.曾因违反公安机关管理规定被解除劳动合同的;
7.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8.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9.被依法依规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10.直系亲属正在服刑、被叛死刑、曾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11.其他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三、报考办法
(一)查询职位
本次共招聘20名文职辅警,具体职位表及其资格条件详见附件。
(二)报考方法及时间
本次考试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政策咨询电话:0763-3463387。
1.报名时间:2022年8月4日至8月5日(星期四、星期五),每天09:00—11:30、14:30—17:30。
2.报名地点:清远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二楼会议室(清远市清城区人民二路110号)。
3.现场报名时将进行资格审核。报考人员需携带以下本人相关资料:
(1)《广东省清远市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表格须用A4纸双面打印,填写内容须电脑打印,并自行粘贴照片、手写签名);
(2)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3)岗位要求的学历证书(原件、复印件各一份及学信网下载《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4)户口簿(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原则上由本人到现场报名,有特殊情况可委托他人代为报名(需出具委托书)。通过资格审核的报考人员,现场领取笔试准考证。
(三)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须根据本人条件严格按照职位要求进行应聘,填写的报考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并对其负完全责任。
2.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职位报名,报名一经审核通过,不能更改。
3.港澳学习、国外留学人员须取得并提交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
四、考试
(一)笔试
采取闭卷方式进行。
(1)笔试时间及笔试地点以准考证上的信息为准。
(2)笔试内容:综合能力测试。
测试内容为文字综合能力、公文写作、计算机办公软件应用知识、法律基本常识。应聘人员凭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笔试。笔试开始30分钟后未到的视为放弃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