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享受待遇
1、统一办理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及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2、提供工作期间的食宿、服装、被装等;
3、每年享受年休假和单位安排的1次免费体检。
(二)工资薪金
本次招聘消防车辆维修岗位平均月收入6000元以上(实发);油漆工岗位平均月收入5000元以上(实发)。
五、劳动合同
应聘者面试、体(技)能测试、政治审查、健康体检、心理测试均符合条件的,由上海市消防局授权内设机构专职消防员管理办公室与应聘者签订劳动合同。合同第一期3年(含试用期6个月),第二期5年,第三期为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录用人员在试用期内,各项工作技能水平经考核达不到标准的,应由本人主动提出申请辞退。
六、报名须知
(一)人员报名:2018年10月27日至11月27日;
1、报名时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驾驶证、等原件、1寸免冠照片2张。
2、从上海消防总队离职不满两年的政府专职消防员不予报名。
3、报名地点:青浦区公园路200号职介大厅5号窗口
4、联系电话:、
(二)应聘考核:具体时间以电话通知为准;
1、技能测试。大队按照岗位实施技能考核,技能考核现场要正规有序,确保公平公正。
2、面试。大队组织应聘人员参加面试,面试组不少于3人,其中1人负责记录现场面试情况。面试主要考察应聘对象综合分析、语言表达、灵活应变、人际交往、自我情绪控制能力,以及入职动机、行为举止和形象气质等。
(三)录用核定:具体时间以电话通知为准;
1、大队将统一组织报考人员参加体格检查和心理测试。
2、大队对报考人员进行考察(政治审查),并将考察结果反馈至总队招聘工作办公室。
3、人员核定。大队招聘工作小组按照报考人员考试成绩、体检和考察情况进行择优录取,
4、录取通知。大队将与录用人员电话或短信确认,并督促其及时准备相关录用材料。
(四)录用报到:具体时间以电话通知为准
录用人员凭《政府专职消防员录用通知书》,到指定地点报到,并按要求参加岗前集训。
七、特别提示
此次政府专职消防员招聘由上海市消防局组织,不委托任何代理机构或个人开展招聘工作;本次招聘不指定辅导用书,不收取任何报名考试费用;资格审查贯穿招录工作全过程,对提供虚假材料、故意隐瞒实情,及在应聘考核中作弊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聘用资格;报考人员应根据公告安排及时查阅报名系统中有关信息,因报考人员自身原因未能按时参加招录工作的,视为自动放弃,后果由报告人员本人负责。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