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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吉林省辉南县政府专职消防员招聘10人公告

2019吉林省辉南县政府专职消防员招聘10人公告

辉南县人民政府 | 2019-02-15

(六)审查

用人单位对拟聘用

人员进行审查。公安机关负责对拟聘用人员是否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进行核实。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不予录用。

(七)公示

拟聘用人员将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7天。对公示无疑议者,办理聘用手续。

(八)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结束后确定拟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6个月。聘用人员与辉南县消防大队签订劳动合同,并报辉南县人社局备案。用人单位负责专职消防员的日常管理与考核,对不服从管理、考核不合格者消防大队可单方面解除合同,报人社局备案。

根据《吉林省政府专职消防员征召管理办法》吉公办【2016】48号文件规定,对拟聘用的消防员年满42周岁时,与个人解除劳动关系。

五、待遇

(一)工资待遇

1、根据我县的实际情况,专职消防员的薪金工资暂定为3000元(不包括五险),确定的聘用人员实行6个月试用期制度,包含试用期间全封闭培训3个月,试用期工资为每人每月2500元。

2、用人单位为专职消防队员办理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等社会保险,并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3、专职消防队员工资、社会保险及日常运行公用经费、消防业务费等由县财政承担。

(二)其它待遇

1、辉南县政府消防大队统一配发服装和装备,享受消防救援队员同等住宿、伙食、被装标准;

2、按照规定享受婚丧、探亲、护理和年休假;

3、婚丧假:7天;

4、护理假:妻子分娩享受护理假7天;

5、年休假:工作满1年不满5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5年,年休假15天;

6、日常工作实行“工5休2”制度,驻队执勤5天休息2天,可根据实际情况调整。

六、其他事项

1、资格审查在报名期间一并进行,并贯穿招聘全过程,发现弄虚作假等问题的,取消报考资格;

2、报考人员须如实填写报名信息,对提交信息和材料的真实、准确性负责;

3、报考人员须保持关注信息网的信息发布。因个人关注信息不及时导致贻误测试、考试等后果的,一律由报考人员本人负责;

4、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5、报考人员须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因联系电话不畅造成后果的,一律由报考人员本人负责;

6、此公告由辉南县消防大队负责解释,未尽事宜另行规定。

原标题:辉南县政府专职消防员招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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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公安消防大队

2019年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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