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体检和考核
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按招聘职位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进行,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报名人员自理)。若体检不合格的,不予录用,并按照成绩排名从高到低确定替补人选。
六、聘用及待遇
经审查合格,确定为拟聘人选的,由“台州市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以当地劳动派遣公司为准)办理聘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工资不低于台州市城镇职工最低工资标准。试用期结束后,由用人单位(部门)出具试用期鉴定意见,鉴定不合格的不予签订劳动合同。正式录用后年收入约4.5-5万元,单位缴纳社会保险(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及住房公积金,实行双休制,每年享受7天年休假,用人单位安排就餐。
七、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台州市消防救援支队政治处
联系人:徐科长
联系电话:
邮箱地址:
联系地址:台州经济开发区纬三路67号
邮 编:318000
原标题:台州市消防救援支队招聘文职人员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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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州市消防救援支队
2019年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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