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工作提示
(一)招聘工作实行双向选择,欢迎广大符合招聘条件的社会人员、退伍军人及毕业生踊跃报名参选。除体检费由考生自付外,此次招聘不收取任何费用。请广大应聘人员在报考过程中,注意防范不法分子的诈骗行为,以免上当受骗。
(二)应聘人员向招聘办公室提供的所有材料一经提交后不再退还本人,个人联系方式不得随意变更,因错填、变更等造成无法联系的视为自动弃权。
(三)凡发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资格审查、考试考核、体检、考察、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的,取消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十二、本简章由宿迁市消防支队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
(工作日: 上午9:00—12:00,下午14:30—18:00)
地址:宿迁市黑海路与太湖路交叉口消防大队
附件:《公开招聘专职消防员登记表》
宿迁市消防支队宿城区消防大队
2019年9月9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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