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是应急救援的主力军和国家队,按照“两严两准”(严格管理、严格要求,准军事化、准现役)标准建设管理,承担着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应对处置各类灾害事故的重要职责。四川省消防救援总队在全省21个市(州)设消防救援支队,在县(市、区)设消防救援大队和消防救援站;四川省森林消防总队分别驻守在成都、攀枝花、阿坝、甘孜、凉山5个市(州)。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救援衔条例》《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招录办法(试行)》(以下简称《招录办法》)《关于做好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2019年度第二批消防员招录工作的通知》(应急〔2019〕80号),现就四川省2019年度第二批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公开招录消防员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录计划
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2019年度在四川省公开招录第二批男性消防员1439人。其中,四川省消防救援总队招录900人,四川省森林消防总队招录339人,上海市消防救援总队200人(代招)。
(一)退役士兵。共招录575名,其中:四川省消防救援总队360名,四川省森林消防总队135名,上海市消防救援总队80人(代招)。
(二)社会青年。共招录864名,其中:四川省消防救援总队540名(含原公安消防部队解约定向培养士官1名),四川省森林消防总队204名,上海市消防救援总队120人(代招)。
四川省各市(州)招录计划由四川省消防员招录工作办公室(以下简称“省招录办”)在消防员招录官方平台──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招录网站(网址)发布,各市(州)出现缺额,由省招录办统一调剂。上海市消防救援总队代招计划分配由上海市消防员招录工作办公室确定。
二、招录条件和范围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志愿加入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
(四)年龄为18周岁以上、24周岁以下(1994年10月11日至2001年10月10日出生),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人员年龄放宽至26周岁(1992年10月11日以后出生);
(五)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
(六)身体和心理健康;
(七)具有良好的品行;
(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