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管理使用
1.聘用的政府森林专职消防员日常管理由县防火办统一领导;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劳动合同规定等。
2.政府森林专职消防队员实行24小时不间断值班备勤和轮休制度,即保证每月8天公休假、其余时间24小时在岗在位。
七、组织与监督
为了确保整个招聘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进行,县上成立由县委常委、县政府常务副县长高汉武任组长,县人社局、县林业局、县公安局、县民政局、县财政局、县卫生局、县教育局为成员的志丹县森林专职消防队员招聘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人社局,办公室主任由县人社局局长李虎担任。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要负责招聘文件的拟定及各部门间的协调工作。招聘工作在招聘领导小组的领导下,按照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实施,由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各界人士进行全程监督,设立举报电话:(县纪委)、(人社局)、(林业局)。
八、纪律和处罚
按照招聘纪律,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律取消聘用资格,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它不正当手段获取面试、体检资格的。
2.应聘人员在面试和体检过程中冒名顶替的。
3.招聘工作人员指使、纵容他人作弊或在面试、体检过程中参与作弊影响招聘公平、公正进行的。
4.凡聘用后检举有以上违规情节的人员,违规事实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5.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移交纪检监察机关或司法部门进行处理。
志丹县政府森林专职消防队员
招聘领导小组(借章)
2018年3月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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