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资格审查
报名资格审查工作由凤台县保安服务有限公司负责,统一在报名地点进行。
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过程,一经发现不符合相关条件即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并视情处理。
7.其他
应聘同一岗位的须形成竞争,同一岗位报考人数与招聘岗位计划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2:1方可开考。若达不到规定比例,经研究后,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数或降低比例开考。
六、体能测试
体能测试参照《政府专职消防员体能测评项目及标准》规定执行,测试内容为1500米跑、俯卧撑两项(评分标准见附件3)。每项内容测试满分为100分,共计200分;体能测试成绩为1500米跑测试成绩×60%+俯卧撑测试成绩×40%(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其中体能测试成绩或1500米跑成绩未达到60分者视为体能测试不合格,并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为保证体能测试安全顺利进行,患有心脏病、癫痫及其它疾病等不适宜剧烈运动的考生,不得参加体能测试;若刻意隐瞒病情,导致体能测试过程中出现意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自负。
体能测试由凤台县消防救援大队、凤台县保安服务有限公司负责组织。每位考生缴纳体能测评费用55元。
体能测试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七、面试
面试人选根据招聘计划数,在体能测试人员中依体能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按1:2的比例确定。若最后一名体能测试成绩相同,则一并确定为面试人选。
面试由凤台县保安服务有限公司组织实施,县有关部门参与。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报考人员履行职位(岗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综合能力,面试满分为100分。每位考生缴纳面试费用80元。
面试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后,体能测试成绩与面试成绩按照5:5的比例(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合成确定考试总成绩,满分为100分。
八、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按照招聘岗位计划数1:1等额确定体检人选。若最后一名考试总成绩相同,以报考人员体能测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体检人选。
体检由凤台县保安服务有限公司组织。体检标准参照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安徽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安徽省公务员局《转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国家卫生计生委 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皖人社发〔2017〕10号)及《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等有关规定执行。体检合格的,方可确定为政审对象。体检不合格的可申请复检,复检仍不合格的取消其政审资格,按考试总成绩高低顺序依次等额递补。
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聘用:
1.身高不足165cm,体重轻或过于肥胖者[标准体重=(身高-110)kg,不得超过标准体重范围10%至20%];
2.有影响工作的慢性腰腿痛、扁平足(足弓消失)、严重脱肛、疝气等疾病、主要器官或者部位手术史;
3.有明显纹身(无论大小)及影响面容、外观、功能的癫痕;
4.有疥疮、与麻风病人同吃同住等密切接触史、牛皮癖、头部黄癖、吸毒、性病的;
5.有经常胸痛、心慌、腹泻、吐酸水、咳嗽、哮喘、贫血、肾炎、结核病、肝炎等;
6.有癫痫(羊角风),经常头痛、头晕、晕厥,有精神病史,严重口吃(结巴)的;
7.有遗尿症、梦游症的;
8.有耳聋,慢性中耳炎,明显斜眼、色盲、近视眼的;
9.有其他严重疾病,身体明显缺陷、功能异常的;
10.心理测试不合格的。
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九、政审
政审工作由凤台县消防救援大队组织实施。主要审查考生政治思想素质是否过硬、是否遵纪守法、有无违法违纪记录等德才表现情况;考生须认真如实填写《政府专职消防员招聘政治审查表》(附件4),并提交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派出所审查、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
政审不合格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政审不合格出现岗位人选缺额的,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
十、公示与聘用
根据考生考试总成绩、体检结果、政审情况等,确定拟聘用人选,并对拟聘用人选在凤台县人民政府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1.岗前培训:拟聘用人员上岗前由凤台县消防救援大队组织封闭式集中培训,不按时报到、培训不合格或自动放弃者不予聘用,终止进入试用期。试用期为2个月(不含集中培训时间),试用期内发放基本工资。具体培训时间另行通知。
拟聘用人员在岗前培训期间发生违法违纪行为或自动放弃者,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
2.签订合同:经岗前培训合格后,由凤台县保安服务有限公司与拟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初次签订合同期限为1年,合同到期后根据本人申请、日常表现及工作需要进行续聘。
3.工作分配:岗前培训结束后,由凤台县消防救援大队在全县范围统筹分配工作,不服从岗位分配人员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对聘用人员每季度进行体能考核和绩效考评,全年连续两个季度体能考核或绩效考评不合格的人员,予以解聘。聘用期内如有违法违纪行为,可随时解聘。
十一、工资待遇
1.为入职的政府专职消防员统一办理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及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2.提供工作期间的食宿、服装、被装等;
3.平均每月保证不少于8天休假,休息期间享受本月全额工资,工作时执行24小时驻勤制;婚假、护理假等假期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其他假期按用人单位相关规定执行。
4.薪资待遇按现有政府专职消防员待遇规定执行。
十二、其他事项
招聘工作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工作要求,严格执行政策,严肃工作纪律,严格考风考纪。县纪委监委部门进行全程监督,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期间,有关动态与信息将在凤台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ft.gov.cn/index.html)进行公布。
本《公告》由凤台县保安服务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监督电话:0554-8880198;
咨询电话:0554-8889959-5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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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台县消防救援大队 凤台县保安服务有限公司
2021年1月22日
原标题:2021年凤台县消防救援大队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ft.gov.cn/xwzx/gsgg/801812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