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岗位职责
在公安消防大队的统一领导下,按照工作岗位要求履行下列职责:
(一)宣传消防安全知识,积极参加消防演练,完成执勤备战工作;
(二)按照训练要求,参加消防体、技能的训练,确保长期处于临警状态;
(三)紧急情况下,负责扑火救灾,抢险救援,保护现场;
(四)积极配合消防大队安排的各项工作任务,保质保量按时完成大队交办的工作。
五、招用办法和程序
根据有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本次招用工作要求报名人数必须达到招用计划的3倍,如实际报名人数不足3倍,按此比例核减招用人数。
招用程序分“报名与资格审查、体能测试、成绩公示、体检、政审、公示拟招人选、办理招用手续”七个步骤进行。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并测量身高,不得由他人代报。
2.报名时间:2018年3月26日—29日,共4天。
3.报名地点:灵丘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人才市场服务窗口)。
4.报名携带材料
(1)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2)近期1寸同底证件照片5张;
(3)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退役军人、具有灭火救援技能等级资格证的人员,对应提供退伍证、技能证原件及复印件即可);
(4)报名费6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