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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山西灵丘县公安消防大队招用临聘专职消防人员8人公告

2018山西灵丘县公安消防大队招用临聘专职消防人员8人公告

灵丘县政府 | 2018-03-19

5.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与报名同时进行,由县人才开发交流服务中心会同有关部门对本公告规定的资格条件进行逐项审查。

(二)体能测试

1.测试项目: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试的项目,结合招聘岗位的特点,设置为:1000米跑和立定跳远。

2.测试方式

测试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有关部门组织专人,采取设定专门场地、全封闭管理、现场随机抽号、不报考生姓名、全程录像监控、当场公布结果、考生确认签字、互相监督的方式进行。

3.计分办法

各项成绩计算上不封顶,下不计负分。

(1)1000米跑:跑完全程所用时间以4分30秒为界进行计分,少于4分30秒的每少2秒加计1分,超过4分30秒的每多2秒减计1分[即:所用时间为4分28秒(不含)---4分32秒(不含)的计70分;4分28秒(含)--4分26秒(不含)成绩为71分;4分32秒(含)--4分34秒(不含)成绩为69分,依次类推]。

(2)立定跳远:跳远距离以200厘米为界进行计分,距离为200厘米计50分;多于200厘米的每多1厘米加计1分;少于200厘米的每少1厘米减计1分;测试结果精确到厘米。

(三)成绩公示

体能测试完毕,计算出每名考生的总成绩(1000米跑成绩×50%+立定跳远成绩×50%),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排列后,在灵丘县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

(四)体检

1.体检人选的确定

根据考生体能测试的总成绩,按拟招用人数1:1的比例择优确定进入体检的人选。如最后一名出现并列,按体能测试1000米跑的结果择优确定。

2.体检机构及其标准

体检在统一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标准依照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自理,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缺额的,依次递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