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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园区管委会批准决定为南大港消防大队公开招聘专职消防员12名,主要承担基层公安消防部队灭火和应急救援任务,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择优聘用
二、岗位
1、战斗员6名;
2、司机6名(司机未招满战斗员根据考试成绩依次递补)。
三、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具有南大港户籍人员、南大港生源地人员,退役人员优先,均要求男性。
(二)报考人员需具备以下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2、热爱消防工作,志愿献身公安消防事业,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
3、战斗员需初中及以上学历,年龄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截至2018年3月1日)。
4、司机需持有B1以上机动车驾驶证,年龄35周岁以下(截至2018年3月1日);
5、具有B1以上机动车驾驶证、医疗、维修、计算机、文秘专业岗位经验、从事过消防工作的优先录用。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或学籍的;
3、因违法违纪正被调查处理的,或受党纪、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
4、有纹身图案或有刺“字”、“点”的;
5、参加非法上访的人员不允许报名;
6、不符合应征公民体检标准和其他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
三、招聘程序
(一)公告发布
由区管委会统一组织招录,在南大港网站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8年3月19日至3月21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
2、报名方式:考生在报名期限内到南大港劳动局进行报名。
3、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与报名同时进行,报考人员在报名同时在劳动局领取《专职消防员征召政审表》(必须由户籍所在派出所盖章)。同本人身份证、毕业证等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以及近期一寸彩色免冠照片3张到报名地点进行资格审查。部队经历和专业技术特长的相关证件或证明材料及复印件一并附后。由消防大队相关工作人员按招聘条件对报考者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进入考试环节,资格审查不合格不得参加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