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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攀枝花市消防支队2018年招聘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公告

四川攀枝花市消防支队2018年招聘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公告

四川攀枝花消防 | 2018-0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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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深入推进我市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经市消防支队研究决定,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合同制政府专职消防员,主要担负辖区灭火、抢险救援任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1、年满18周岁,原则上不超过30周岁(1988年01月以后,至2000年01月之前出生),亟需的专业技术人员和消防部队退伍转业官兵可适当放宽年龄限制;

2、应具有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

3、具备履行职责的身心条件。身体健康,体貌端正,身高1.70米以上、原则上体重不能超过标准体重25%,不低于标准体重15%(标准体重=身高-110);其他身体条件参照《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

4、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具有攀枝花本地户口公民、公安烈士和因公牺牲公安民警的配偶子女、退役士兵、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警察类或政法类院校毕业生及在职公安民警配偶,以及具有岗位所需专业资质、专门技能的人员;

5、具有特殊专长的人员,可适当放宽年龄、学历、身高、体重等招聘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含被免予刑事处罚的)或者治安管理处罚;曾受过劳动教养的;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在高等教育期间受到开除学籍处分的;

2、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

3、本人及直系亲属被判处刑罚、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

4、其他不符合招聘条件的。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此次招聘人员因工作岗位特殊要求,仅限男性。

普通战斗员岗位,12名。

消防车驾驶员岗位,3名(持有B2以上驾驶证)。

三、主要职责及工资待遇

(一)主要职责及相关规定

1、被聘用人员作为政府专职消防员必须认真落实《攀枝花市公安消防支队政府专职队管理规定(试行)》和有关规章制度。

2、被聘用人员实行“封闭式半军事化管理”的模式,并实行“统一集中备勤、统一集中休息”制,工作4天,休息2天。

3、被聘用人员分配到攀枝花市公安消防支队培训基地(攀枝花市炳三区公交公司旁)工作。

(二)工资待遇

1、薪酬待遇:

(1)根据不同工作岗位及职务,每月工资约元。

(2)按国家规定统一购买五险,结合工作特殊性,增购意外险。

2、其他待遇:

(1)工作期间单位集中提供食宿。

(2)根据国家法律规定享受带薪年休假。

(3)统一配备执勤服装、装备。

四、招聘原则及程序

按照“条件公开、自愿报名、统一考试、择优录用”的原则,经资格审查、体能测试、笔试、面试、体检、政审、试用(培训)、聘用等程序组织招收。

五、报名方式

时间:2018年9月12日~9月26日

(仅限工作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15:00至18:00)

报名方式:请本人携带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驾驶证、退役证、相关技能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A4规格)、近期一寸免冠白底彩照2张至市公安消防支队(攀枝花市东区攀枝花大道东段809号,市公安消防支队720办公室)填写报名表。

报名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通过市消防支队微信公众号(名称:攀枝花消防)及市公安消防支队微博(名称:四川攀枝花消防)公布资格审查合格人员,请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携带本人身份证至市公安消防支队领取《准考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