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检察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辅助人员6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采取公开招考的方法,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招聘岗位
法学(律)类专业3人(其中民商方向1人)、汉语言文学、文秘类专业2人、新闻学及相近专业1人。
三、招聘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自觉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各项法律法规;
2、品行端正,工作认真,积极负责,责任心强,无违法犯罪情形和不良记录;
3、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技术能力和工作经验;
5、舟曲县内户籍,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法学(律)、汉语言文学、文秘、新闻学及相近专业,能熟练掌握计算机操作;
6、限男性,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90年5月以后出生);
7、聘用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四、招聘程序及办法
1、报名时间:2020年5月13日至5月17日(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00)。
2、报名地点:舟曲县人民检察院政治部(县检察院四楼)。
3、报名所需材料:本人身份证、户口薄、学历学位证书(含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原件及其复印件各1份,2寸近期免冠彩照1张,并填写《舟曲县人民检察院聘用人员报名登记表》1份。资格审查合格的参加笔试和技能测试。
五、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参加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因违法违纪受过处分的;
3、有违纪违法记录、曾受过行政或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辞退或开除公职的人员,涉嫌违纪违法或正在接受组织审查尚未得出结论的;
4、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
5、曾被辞退或开除公职的;
6、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被判处死刑或者正在服刑的及在境内外从事颠覆我国政权活动的和参加邪教组织的不得报考。
六、考试内容及方法
采取笔试、技能测试与面试相结合的办法,笔试加技能测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
1、笔试和技能测试总分为100分,笔试科目为申论、新闻稿件撰写,满分70分;技能测试分为计算机听打,满分以30分计,新闻及相近专业报考人员加试新闻稿件编辑发送应用情况(听打、新闻稿件编辑发送各占15分);
2、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满分为100分。按笔试和技能测试综合成绩排名,以2:1的比例进入面试。面试方案待笔试和技能测试综合成绩排名公布后7个工作日内再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