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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广东东莞市第三市区人民检察院招聘文职人员公告(10人)

2020广东东莞市第三市区人民检察院招聘文职人员公告(10人)

资格审查需提交的材料:

(1)《东莞市第三市区人民检察院招聘文职人员报名表》2份(正反面彩色打印);

(2)近三个月1寸免冠正面彩色照片3张;

(3)身份证、户口簿两样材料的原件、复印件;

(4)学历证书、学位证书两样材料的原件、复印件;

(5)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须提供于网上预报名前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出示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驻外使馆开具的学历、学位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

(6)报考者若为国家机关或国有单位工作人员(含人事关系挂靠在国有单位的人员),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原件、复印件;

(7)复退军人应出示退役证原件、复印件。

3.准考证发放

对符合报名资格的,东莞市第三市区人民检察院将通知条件符合者领取准考证,准考证作为参加笔试、面试、体检等环节的必要凭证,遗失不补。

五、考试

采用“笔试+面试”的方式进行。笔试、面试成绩均采用百分制。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考试成绩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3位。笔试成绩划定最低入围分数线,低于最低入围分数线的,不能入围面试。若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则按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排名。

(一)笔试

笔试考试内容:基础能力测试,不指定考试用书,采用闭卷形式。

时间及地点:笔试时间、地点以东莞市第三市区人民检察院通知为准。

考生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参加笔试。以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按岗位招考人数1:3的比例进入面试,笔试入围考生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入围人数确定面试对象。笔试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在东莞市第三市区人民检察院门户网站()为考生提供成绩查询。

(二)面试

面试考试内容:包括结构化面试(占面试总分80%)与计算机中文录入测试(占面试总分20%)两项内容。

时间及地点:考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考生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参加面试。参加面试考生总成绩将在面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东莞市第三市区人民检察院门户网站公布。

六、体检、考察

考试结束后,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岗位招聘人数从考试总成绩合格考生中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名单,不按时参加体检视为放弃资格。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考察人选,由我院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考察。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放弃体检、考察资格而产生的空缺名额,可在考试总成绩合格者中按成绩排名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

七、公示及聘用

(一)公示

根据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招聘人员后,在东莞市第三市区人民检察院门户网站公示7个自然日。拟招聘人员经公示无异议的,我院将对外公布招聘名单,并按照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公示中发现问题不予聘用的,可依次递补。考试成绩一年内有效,在有效期内出现岗位空缺或辞职情况的,可在考试总成绩合格者中按成绩排名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

(二)聘用

首次合同期1年,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满后,劳动者经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合同期满后,考核合格者可续聘。

八、薪酬待遇

相关薪酬待遇以劳动合同约定为准,不安排住宿。

九、其他注意事项

(一)本公告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基数。

(二)报考人员应保证通讯工具畅通,因通讯不畅导致相关后果由其本人承担。

(三)本次考试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也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社会上任何以文职人员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的组织方无关。

(四)报考人员须诚信报名,诚信考试。凡提供虚假材料、考试作弊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录资格。已聘用的,取消聘用;虚假报名情况将如实上报组织部门,记录进个人诚信档案。

(五)凡在规定时间内,未按时参加考试、体检或上班的,或在职人员在我院规定时间前无法提供解除劳动关系证明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六)与本次招聘工作有关的通知、公告将同时在东莞市第三市区人民检察院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上发布,请考生密切关注。本公告的相关附件(报名表、职位表)可到东莞市第三市区人民检察院门户网站自行下载()。

联系电话:    

(拨打时间9:00—11:30、14:30—17:00)

附件:

东莞市第三市区人民检察院

2020年11月6日

原标题:东莞市第三市区人民检察院 2020年招聘文职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dssqjcy.dg.gov.cn/dssqdsjcy/tzgg/202011/237542d9a7db4c8b9621d6f08128a338.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