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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国家检察官学院招聘工作人员公告(4人)

2021国家检察官学院招聘工作人员公告(4人)

根据工作需要,国家检察官学院2021年拟公开招聘4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具体事项如下。

一、应聘人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政治立场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志愿从事检察教育培训工作,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三)拥护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品行良好;

(四)年满18周岁,本科生要求年龄不超过24周岁(1995年12月1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要求年龄不超过27周岁(1992年12月1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要求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4年12 月1日后出生);

(五)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六)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七) 符合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八)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 曾被开除党籍、公职的;

3. 曾在各级公职人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用纪律行为的;

4. 被依法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

5. 曾有学术不端等不良行为的;

6. 聘用后构成回避关系的;

7. 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的。

二、招聘范围

招聘对象须为2021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非定向应届毕业生(不含委培、部队院校,含两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报考人员在校期间所修课程全部合格,毕业时须取得与最高学历对应的学历学位证书;岗位要求专业条件为报考者即将获得的最高学历对应专业。其中,北京生源指入读高校前为北京市常住户口的学生。

三、招聘岗位及条件

招聘岗位及具体条件详见“国家检察官学院2021年公开招聘岗位信息表”。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请考生于2020年12月25日8时至2021年1月8日17时期间,登录公招网最高人民检察院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招聘系统(地址:,以下简称“招聘系统”)注册报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