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资格审查。国家检察官学院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可以参加笔试。同一岗位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与该岗位招聘人数的比例达到5:1方可开考,达不到该比例的,在笔试开始前视情减少该岗位招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并在招聘系统公布。
(三)笔试。笔试地点在北京,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需在笔试前2天内登录招聘系统,打印笔试准考证。具体安排详见招聘系统笔试公告。
(四)面试。笔试结束后,根据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按照面试人数与招聘岗位6: 1(一般不低于3:1)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报考同一岗位实际参加面试人数少于3人的,面试人选面试成绩应高于本面试考官小组其他岗位所有面试人选面试成绩的平均分,方可列为体检考察人选。笔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列为面试人选。如考生放弃面试资格,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具体安排详见招聘系统面试公告。
(五)体检、考察。按笔试、面试各占50%的比例计算综合成绩(专业技术岗位笔试、面试、试讲成绩占比为4:3:3)。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1:2的比例分岗位确定体检考察人员。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体检、考察人选。
(六)公示。根据综合成绩、体检、考察情况,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中央和国家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和高检院招聘系统上公示7个工作日。
(七)签订协议。公示期满无问题的,按规定签订协议,办理相关手续。公开招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京外生源办理落户手续;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注意事项
(一)本次公开招聘每位考生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二)报考时,需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2寸证件照。
(三)本次公开招聘将电话或短信通知笔试入围人员,报名时,请按要求填写手机号码,并保持通讯工具畅通。公开招聘有关信息将在招聘系统公布,后续未进入下一环节的考生,将不再电话或短信告知。
(四)公开招聘工作联系电话:
、
公开招聘工作监督电话:
本公告由国家检察官学院负责解释。
公开招聘岗位信息表见附件。
国家检察官学院
2020年12月24日
附件下载:
原标题:国家检察官学院202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mohrss.gov.cn/SYrlzyhshbzb/fwyd/SYkaoshizhaopin/zyhgjjgsydwgkzp/zpgg/202012/t20201224_40661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