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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最高人民检察院机关服务中心招聘公告(4人)

2021最高人民检察院机关服务中心招聘公告(4人)

1. 笔试

确认参加笔试的考生,须在笔试前2天内登录招聘系统,自行打印笔试准考证。笔试成绩低于60分的考生不能进入面试。

2. 面试

根据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按5:1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如有面试入围人选自动放弃,按同一岗位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与该岗位拟聘人数比例低于3:1时,面试成绩不低于75分的考生,方可列为体检、考察人选。

具体安排请关注招聘系统发布的笔试、面试公告。

(三)体检考察

体检、考察人选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分岗位按1:1的比例等额确定。如综合成绩相同,确定面试成绩高者为体检、考察人选。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排序依次递补体检、考察人选。

(四)公示

体检、考察均合格后,研究确定拟聘用人选,并在招聘系统、中央和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上公示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

(五)签订就业协议和聘用合同

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签订就业协议和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

五、其他说明

1. 公开招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2. 用人单位执行国家关于事业单位的工资制度。

六、疫情防控

在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请广大报考者理解、支持和配合。

七、特别提示

1. 应聘人员应保证所提供的各种材料和信息详细、真实、准确。

2. 应聘中发生违纪违规行为将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处理。

3. 请按要求填写固定电话和手机号码,并保持通讯畅通。

本公告由最高人民检察院机关服务中心负责解释。

八、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

监督电话:

通信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北河沿大街147号

邮政编码:100726

最高人民检察院机关服务中心

2020年12月24日

附件下载:

原标题:最高人民检察院机关服务中心2021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mohrss.gov.cn/SYrlzyhshbzb/fwyd/SYkaoshizhaopin/zyhgjjgsydwgkzp/zpgg/202012/t20201224_40661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