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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浙江温州龙港市人民检察院招录警务辅助人员公告(4人)

2021浙江温州龙港市人民检察院招录警务辅助人员公告(4人)

温州市人才市场 | 2021-05-08

因工作需要,龙港市人民检察院将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警务辅助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岗位职责

警务辅助人员具体从事龙港市人民检察院编制外司法警察助理工作。

二、招录人数

招录编制外警务辅助人员4名(详见附件1)。

三、招录条件

(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热爱警务辅助岗位;

(二)具有履行职责的身心条件和工作能力,能在开展检务活动时随时出警;

(三)温州市生源或户籍,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

(四)年满18周岁,不超过35周岁(1985年5月7日至2003年5月7日出生);

(五)男性身高1.65米以上,女性身高1.55米以上;

(六)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不符合报考条件的;

2.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3.曾受过刑事处罚、治安管理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4.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者辞退的;

5.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非法活动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6.其他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四、薪酬待遇:

警务辅助人员的薪酬待遇,参照我市编外用工人员薪酬管理有关规定执行。

五、招录程序和办法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本次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2021年5月10日-12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

2.报名地点:龙港市人民检察院(龙港市站港大道601号);

3.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4.资格审查:龙港市人民检察院对报考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初审;

5.报名须提供的资料:

(1)龙港市人民检察院警务辅助人员招录报名表(报名表用A4纸打印,并贴上近期彩色免冠1寸照片1张);

(2)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3)户口簿原件、复印件;

(4)毕业证书原件、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