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笔试、体测及面试
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的方式进行,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体能测试不计入总分,体能测试合格者方能入围面试。
1.笔试
笔试主要考察时事政治、法律基础知识和综合常识等,满分100分,合格分60分。笔试时间为5月29日。
领取准考证的时间为5月25日—5月26日,地点在龙港市人民检察院。报考人员必须携带准考证和本人第二代身份证,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3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测人员名单(人数未达到1:3的,所有笔试合格人员均进入)。
2.体测
体能测试项目:100米跑、1000米跑、纵跳摸高(具体时间、地点及方式另行通知)。
体能测试有一项不达标即为不合格,体能测试合格者入围面试。入围面试的人员放弃面试资格的,相关职位不再替补。
3.面试
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60分。面试时间和地点安排另行通知。面试结束后,将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按规定的比例计算出总成绩。若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总成绩将在“龙港检察”微信公众号进行公布。
(三)体检、考察
根据职位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录人数的1:1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有关体检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体检结束后,龙港市人民检察院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
考察内容包括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情况、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核实被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警务辅助人员的招录条件。考察结果仅作为本次是否录用的依据。
(四)公示与录用
考察合格的拟录用人员信息在“龙港检察”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经查实不影响录用的,按规定程序办理录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录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录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录用。
龙港市人民检察院指导被录用人员与经人社部门许可的第三方订立劳动合同。订立劳动合同时应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确定。
六、其他事项
(一)户籍以2021年5月7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
(二)警务辅助人员招录笔试与本院司法雇员招聘笔试在同一时间进行,考生只能选择一个招录岗位报名。
(三)报考人员的申报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如存在故意隐瞒、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证实,取消资格,已办理录用手续者取消录用,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四)如有疑问,可咨询龙港市人民检察院政治部,联系电话:0577-68581827。咨询时间: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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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港市人民检察院
2021年5月7日
原标题:龙港市人民检察院招录警务辅助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s://www.wzrc.net/index.php?m=&c=news&a=news_show&id=147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