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海门区人民检察院现因工作需要,经南通市海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人员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三)1986年5月至2003年5月期间出生;
(四)非应届生,大专及以上学历;
(五)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六)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应届毕业生是指2021届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
有下列情形人员不得报考: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以及上级有规定不得应聘到政府购买服务有关岗位的人员。
二、招聘岗位、对象、人数、专业、学历及要求
详见《南通市海门区人民检察院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人员岗位简介表》(附件1)。
三、报名
1.报名方式:报名采取本人现场报名方式进行,也可委托他人代为报名,被委托人除提供委托人的报名材料外,还需提供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报名时间:2021年5月19日-2021年5月26日(工作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7:00)。
3.报名地点:南通市海门区人民检察院(南通市海门区长江路998号主楼304办公室),联系电话:0513-69966671。
4.应聘者报名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须提供以下材料:①《南通市海门区人民检察院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人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2,一式一份);②本人近期正面免冠一寸照片2张;③身份证、学历证书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 ④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从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打印)。
5.资格审查。南通市海门区人民检察院负责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人数与岗位招聘数达到3:1方可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则取消核减该岗位的招聘计划。取消核减岗位情况及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名单在南通市海门区人民检察院网站(http://nthm.jsjc.gov.cn)公告。
6.领取准考证。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请携带身份证和《个人健康情况申报暨承诺书》(附件3),于2021年5月31日14:00-17:00到南通市海门区人民检察院304办公室领取准考证,逾期不领者视为自动放弃。
本次招聘不收取报名费,体检费个人自理。
报考人员与招聘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应聘。从事公开招聘工作的负责人员及其工作人员与报考人员有上述亲属关系的,或者有其他情形可能影响招聘公正性的,应当实行回避。
四、考试
考试采取面试形式,由南通市海门区人民检察院组织实施。
1.考试对象:通过资格审查且领取准考证的人员。
2.考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考生凭身份证和准考证,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3.考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和岗位匹配能力等。
4.考试成绩:考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60分为合格线,考试成绩当场通知考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