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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广东清远市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招聘行政辅助类人员公告(1人)

2021广东清远市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招聘行政辅助类人员公告(1人)

四、聘用程序

(一)考试

本次考试不采用笔试,直接采取面试的考试方式。面试采取百分制,成绩当场公布。主要考察语言表达能力、社交礼仪、应急能力、心理素质和形象举止。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考试成绩在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官网、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官网公布。

(二)体检与考察

1、体检。体检由我单位统一组织,体检标准参考《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如有体检不合格的,可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确定体检人员名单。体检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自理。

2、考察。体检达标人员由我院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规定对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含计划生育)、工作或学习表现、廉洁自律、社会关系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察,重点对考察对象的个人档案进行严格审核,全面核实其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考核对象有违法违纪劣迹或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经查证属实后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三)公示与聘用

1、公示。考察合格的人员名单将在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官网、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期7日。

2、聘用。公示期间无异议者,将由我院按照《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与聘用人签订劳动合同,聘用期满后,视工作表现情况决定是否续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满不合格的由我院与被聘用人解除劳动合同。

五、人员管理和薪酬福利待遇

本次招聘人员不列入单位编制序列,按连山政府购买服务人员身份管理,工资待遇按我县政府购买服务人员标准执行。

六、疫情防控要求

本次考试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开展,报考者应当按照有关防控要求,做好报名、考试等工作。报考者应持“健康码”绿码,经体温检测正常后参加面试;国内高、中风险地区及考前14天内有国(境)外旅居史的报考者需提供考前3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报考者自备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参加考试。仍在隔离治疗期的确诊、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以及隔离期未满的密切接触者,不得参加考试。

七、其他注意事项

(一)考试报名前需认真阅读本公告和职位表。

(二)本公告及其附近的“以上”、“以下”均包含本级基数。

(三)报考人员参加面试需同时携带准考证、身份证入场,证件不齐者,不得参加面试。

(四)招聘各环节出现人员空缺的,可按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

(五)本次招聘成绩一年内有效,如我院政府购买服务合同工作人员出现职务空缺,可从本次招聘人员中按成绩高低依次递补。

咨询电话:0763-87189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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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

2021年6月21日

原标题: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关于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人员的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gdls.gov.cn/zwdt/tzgg/content/post_140506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