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我院司法辅助人员队伍建设,根据《广东省劳动合同制司法辅助人员管理暂行规定》等相关文件精神,我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5名劳动合同制司法辅助人员。相关事宜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公开招聘原则;
(二)公平竞争原则;
(三)择优录用原则。
二、招聘条件
(一)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和良好的品行,具备从事人民检察院劳动合同制司法辅助人员工作的专业技能。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符合以下条件之一:(1)法学(B03)<含第二学位>本科及以上;(2)通过国家司法考试或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3)经济学(B02)或管理学(B12)本科及以上并取得学士学位及以上(含第二学位)。
6.年龄不超过28周岁(1993年7月16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者年龄可放宽到不超过30周岁(1991年7月16日后出生)。
(说明:学科、专业代码及名称参照《广东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目录<2021版>》)
(二)下列人员不能报考劳动合同制司法辅助人员
1.曾因违法犯罪被判刑、送劳教,犯有严重错误,受过党纪、政纪处分,列入涉金融严重失信人员名单、被确认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人员;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其他不宜担任劳动合同制司法辅助人员的情形(其中,实施了“两违行为”且情节严重的人员不予聘用)。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
1.报名时间:7月17日-8月5日;
2.报名方式:邮箱报名jcy_zgk@nanhai.gov.cn;
3.报名所需材料:
(1)《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检察院2021年招聘劳动合同制司法辅助人员报名表》(见附件);
(2)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学位证书、司法考试资格证书及其他证件(jpg或pdf版)。应届毕业生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需提供《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等相关材料;
(3)本人半年内免冠彩色证件照大一寸电子版(jpg格式)。
以上材料可采用压缩包形式(.zip或.rar),以“姓名+劳动合同制司法辅助人员报名”格式命名文件及邮件主题,发至报名邮箱。
面试前将对上述证件原件进行审核。
应届毕业生入职时需提交学历或学位证书原件进行审核。
(二)资格审查
我单位对报考人员的资格进行审查,确定考试人选。
(三)打印《准考证》
确定为考试人选的,我院将《准考证》发送至考生报名邮箱,由考生自行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