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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广东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检察院招聘司法辅助人员公告(15人)

2021广东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检察院招聘司法辅助人员公告(15人)

四、考试内容及安排

(一)考试内容

1.笔试:满分100分,占总成绩40%。

笔试内容为行政能力测试、申论以及法律、政治等综合内容。

2.面试:满分100分,占总成绩60%。

面试主要考察考生对招考职位所需要具备的相关知识、能力、仪表形态、语言表达和逻辑思维能力。

(二)考试安排

1.笔试(以笔试公告为准)

时间:初定8月8日(以笔试公告为准)。

地点:(待定)

笔试由我院委托第三方出题。

2.面试(以面试公告为准)

时间:(待定)

地点:南海区人民检察院4楼会议室(南海区桂城街道天佑南路11号)。

根据笔试的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

详情请留意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检察院官方网站(http://www.foshannh.jcy.gov.cn)和南海人才服务办公室(http://nhrc.nanhai.gov.cn/)。

五、体检、考察和递补

面试结束后,按成绩所占比例合成总成绩,总成绩60分为合格。在总成绩合格人员中按1:1的比例确定入围体检的考生名单,入围体检的考生名单在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检察院官方网站(http://www.foshannh.jcy.gov.cn)和南海人才服务办公室(http://nhrc.nanhai.gov.cn/)公布。体检合格的考生,由我院组织考察。本次招聘最终成绩保留6个月,出现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等情况可依次递补,是否递补由招聘单位决定。

六、公示和录用

体检、考察合格的,根据报考者的考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录用人选,在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检察院官方网站(http://www.foshannh.jcy.gov.cn)和南海人才服务办公室(http://nhrc.nanhai.gov.cn/)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未接有效投诉的,招聘结果报佛山市人民检察院备案后,按有关程序录用。

考生提供的报考材料失实的,取消报考及聘用资格。

录用后在我院最低服务年限为3年。

七、工资福利待遇

录用后,双方按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工资福利按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检察院劳动合同制司法辅助人员有关薪酬待遇标准执行。签订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的基本月薪按80%标准计发;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关系。合同期满经考核合格,双方愿意续约的,续签劳动合同。

八、疫情防控要求

本次考试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开展,报考者应当按照有关防控要求,做好报名、考试等工作。因疫情影响导致本次招录工作时间调整的,我院将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做出合理安排,并及时在本院官方网站或微信公众号发布公告。报考者应持“健康码”经体温检测正常后参加笔试;国内高、中风险地区及考前14天内有国(境)外旅居史的报考者需提供考前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报考者自备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参加考试。仍在隔离治疗期的确诊、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以及隔离期未满的密切接触者,不得参加笔试。

公告发布后,疫情防控工作有新要求和规定的,将及时在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检察院官网发布公告。

九、其他

(一)考生提供的报考材料失实的,取消聘用资格。

(二)考生所留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确保能及时联系。

(三)监督投诉电话:0757-81211363(南海区人民检察院纪检监察室)。

本方案未尽事宜由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检察院政治部负责解释。

联系人:邵女士 0757-86296515,手机:18807656086。

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检察院

2021年7月16日

原标题: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检察院2021年招聘劳动合同制司法辅助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foshannh.jcy.gov.cn/cms/html/12944/2021/20210716152501051470141/20210716152501051470141_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