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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湖南永州市新田县人民检察院选调公告(2人)

2021湖南永州市新田县人民检察院选调公告(2人)

(四)笔试

笔试采用闭卷形式,笔试成绩按百分制计分。

1、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

2、笔试时间:暂定2021年10月10日

3、笔试地点:具体见准考证。

(五)面试

1、面试对象。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2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如拟面试人选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出现并列时,一并进入面试。

2、面试方式。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

3、面试时间、地点。另行公告。

4、面试成绩。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未参加面试及面试成绩在60分以下(不含60分)的考生不予确定为选调人员。

5、综合成绩合成与排名

(1)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2)综合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高低排序。

(六) 考察

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进入考察程序。重点考察、考核其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实际工作能力等方面的情况。同时要核实其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条件,提供的报名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有效。考察由选调单位会同相关部门共同组织实施。

(七) 体检

根据考察结果按选调计划数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人选,体检项目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费用自理。同时,根据《关于把毒品尿液检测纳入国家公职人员体检内容的通知》(永禁毒办〔2019〕25号)要求,将毒品尿液检测纳入体检范围。毒品检测呈阳性的人员,不予聘用。体检对象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申请复检,并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只能进行一次。如有体检不合格者,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可递补一次。

(八)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考察结论和体检,经招考单位及其主管部门集体研究确定拟选调人员名单,同时公布监督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反映问题时须署真实姓名书面反映并提供相关线索或证据,否则不予受理。

(九)办理调动手续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转任手续。

五、其他事项

1、报考人员参加笔试、面试和体检时,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原件(笔试准考证须保留至办理手续后),缺少证件原件的考生不得参加笔试、面试和体检。

2、实行诚信考试。报考人员需按照诚信考试承诺书的要求,诚信参与招考的各个环节,不弄虚作假,不违纪违规,不随意放弃。    

3、严肃考试纪律。对违反公开选调工作纪律的报考人员,按照《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试行)》《公务员考试录用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取消公开选调资格、调离工作岗位或者处分,并将其违纪违规违法情况通报现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构成犯罪的,由有关部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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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田县人民检察院

                                2021年9月8日

原标题:新田县人民检察院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xt.gov.cn/xt/tzgg/202109/512ec125b2c048b9b0f5fef9961152c4.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