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宜宾市南溪区人民法院决定招聘2名司法警察(辅助)。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招聘原则、性质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自愿报名、测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择优录取。
本次招聘岗位属于编制外用工,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等法律法规进行管理
二、招聘人数、岗位
本次计划招聘司法警察(辅助)2名,1男1女。
三、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 司法警察(辅助)报名应当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服从组织安排,纪律观念强;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纪守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3、大专以上学历,中共党员、退伍军人或人民警察专业毕业优先考虑(警察院校、体校和转业军人可适当放宽条件,转业军人可放宽到高中文凭);
4、具有劳动能力,并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5、身体健康,视力(含矫正)、听力良好,无口吃;
6、男性,身高170cm及以上,女性,身高160cm及以上,年龄在20岁以上,35岁以下(年龄计算时间自报名第一日截止计算);
7、户籍或经常居住地在宜宾市辖区内。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到刑事处罚或治安处罚以及纪律处分的;
2、曾被用人单位开除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人民法院经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5、因其他原因不适合在人民法院工作的。
四、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按组织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公示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0年7月6日至2020年7月8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8:00)。
2、报名方式:请有意应聘者于报名时间内到宜宾市南溪区人民法院法院办公楼三楼政治部办公室(南溪区政通路6号)报名,填写报名表1份(现场)。联系电话:。
3、报名须提供以下材料(提交复印件时,还须提供原件核对)
(1)身份证;
(2)学历学位证书;
(3)军转证明等有关证书;
(4)近期一寸免冠彩照2张。
4、注意事项:现场报名时务必全程配套好口罩并配合工作人员做好体温检测等防疫措施。
(二)资格审查。
由宜宾市南溪区人民法院政治部组织人员对报名参加招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报名现场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报考者提供的报名信息应当真实有效。在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报考资格一律无效,且责任自负。
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招聘单位于笔试前电话通知考生领取本人《准考证》。未领取或遗失《准考证》而影响考试的一切责任由报名者自负。
(三)考试。
由法警队对司法警察(辅助)进行体能测试,测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
由政治部(督察室)对司法警察(辅助)组织面试,按最终成绩择优录取。
(四)成绩公布。
考试成绩及排名将在南溪区门户网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