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公示、任命、宣誓
1. 路桥区司法局会同路桥区人民法院、路桥区公安分局向社会公示拟选任人民陪审员名单,公示期不少于五个工作日。
2.经公示后确定的拟选任人选,由路桥区人民法院院长提请路桥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命。
3. 路桥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命通过后,应当公开举行就职宣誓。就职宣誓仪式由路桥区人民法院会同路桥区司法局组织。
四、组织推荐和个人申请报名事项
1.报名时间:自2018年10月15日至2018年11月5日止(法定节假日、双休日除外),接待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
2.报名地点:路桥区司法局公共法律服务中心2号窗口(新安西街336号保安大厦一楼),咨询电话:,联系人:项小姐
3.报名时需提交如下材料:
(1)《人民陪审员人选申请表》或《人民陪审员人选推荐表》纸质版2份(可以直接到区司法局报名地点领取或从网站“中国路桥”、微信公众号“路桥普法”找到本公告下载表格,并正反面打印);
(2)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份;
(3)户口簿原件、复印件2份;
(4)本人近期二寸彩色蓝底免冠正面照片4张(附电子照片,注明姓名后发送至邮箱)。
原标题:路桥区人民法院 路桥区公安分局 路桥区司法局 关于选任人民陪审员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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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桥区人民法院
路桥区公安分局
路桥区司法局
2018年10月10日
原文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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