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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福建泉州市丰泽区司法局丰泽分局选任人民陪审员公告(67人)

2020福建泉州市丰泽区司法局丰泽分局选任人民陪审员公告(67人)

丰泽区人民政府 | 2020-12-3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人民陪审员选任办法》和泉州市丰泽区人民法院审判工作需要,决定在全区范围内公开选任人民陪审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任名额

选任人民陪审员67名。

二、选任条件

(一)公民担任人民陪审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年满28周岁至63周岁;

3.遵纪守法、品行良好、公道正派;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担任人民陪审员,一般应当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

(二)下列人员不能担任人民陪审员:

1.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组成人员,监察委员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司法行政机关的工作人员;

2.律师、公证员、仲裁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

3.其他因职务原因不适宜担任人民陪审员的人员。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人民陪审员: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公职的;

3.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4.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5.因受惩戒被免除人民陪审员职务的;

6.其他有严重违法违纪行为,可能影响司法公信的。

三、选任方式

按照随机抽选和个人申请、组织推荐两种方式进行。其中采用随机抽选方式选任54名,采用个人申请、组织推荐方式选任13名。人民陪审员任期五年,一般不得连任。公民担任人民陪审员不得超过两次,不得同时在两个以上的基层人民法院担任人民陪审员。

四、选任流程

(一)发布选任公告

区司法局会同区人民法院制定人民陪审员选任公告,区司法局负责在其办公场所宣传栏、“丰泽普法”微信公众号及各街道、社区普法宣传栏等发布人民陪审员选任公告,区人民法院负责在其办公场所宣传栏、官方网站发布人民陪审员选任公告。公告期为30日(2020年12月16日至2021年1月15日)。

(二)随机抽选、接受申请推荐及资格审查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随机抽选与接受个人申请或有关单位、组织及团体推荐人民陪审员候选人工作同步进行。

1.随机抽选程序

(1)第一轮随机抽选

由丰泽公安分局从辖区内年满28周岁至63周岁的常住居民名单中抽取1350人,区司法局将常驻居民名单导入《全国人民陪审员选任管理系统》后,会同区人民法院从系统中随机抽选拟任命陪审员数10倍的人员作为人民陪审员候选人。

(2)候选人登记

区司法局通过《全国人民陪审员选任管理系统》以推送手机短信的方式征询第一轮随机抽选出的人民陪审员候选人的意向。同意担任的,可选择线上或线下方式进行登记。

①线上登记。根据短信提示登录网站(《全国人民陪审员选任管理系统》)完善相关资料。

②线下登记。直接到区司法局提交相关资料,(含《人民陪审员候选人登记表》(附件3)、《个人承诺事项表》(附件6)、公民身份证、户口簿等身份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免冠1寸白底彩照四张)。

(3)资格审查

区司法局会同区人民法院依照《人民陪审员法》第五条、第六条、第七条规定对其中有意愿担任人民陪审员的候选人进行资格审查,丰泽公安分局协助开展相关工作;必要时,区司法局可会同区人民法院到候选人所在单位、户籍所在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人民团体进行走访调查,或者对候选人进行当面考察,丰泽公安分局协助开展相关工作。

(4)第二轮随机抽选

区司法局会同区人民法院通过《全国人民陪审员选任管理系统》对第一轮随机抽选出的、有意愿担任人民陪审员且资格审查合格者进行第二轮随机抽选,确定54名人民陪审员拟任命人选。

区司法局依据进入第二轮随机抽选但未被选任人员情况,制作人民陪审员候选人(随机抽选类)信息名单,以备人民陪审员因故出现缺额时增补选任之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