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个人申请或单位组织及团体推荐程序
(1)个人申请或单位组织及团体推荐
①线上申请。通过扫描二维码登录《全国人民陪审员选任管理系统》,根据提示完善相关信息。
②线下申请。直接到区司法局提交相关资料,(含《人民陪审员候选人申请表》(附件4)、《个人承诺事项表》(附件7)、公民身份证、户口簿等身份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免冠1寸白底彩照四张)。
(2)单位组织及团体推荐
单位、组织或人民团体推荐的,征得被推荐人同意后,向区司法局提交被推荐人简历、学历证明等书面材料,并填写《人民陪审员候选人推荐表》(附件5)及《个人承诺事项表》(附件8)、公民身份证、户口簿等身份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免冠1寸白底彩照四张。
个人申请(线下申请)或组织推荐的人民陪审员候选人报名时间为2020年12月16日至2021年1月15日(周一至周五8:00-12:00,14:30-17:30;节假日除外)。
(3)资格审查
区司法局会同区人民法院依照《人民陪审员法》第五条、第六条、第七条规定对人民陪审员申请人和被推荐人进行资格审查,确定13名人民陪审员拟任命人选,丰泽公安分局协助开展相关工作。
如个人申请或者组织推荐人数超过拟选任人数的,可在通过资格审查的申请人和被推荐人中随机抽选确定13名拟任命人选。
3.所需书面材料要求
随机抽选的人民陪审员候选人应填写《人民陪审员候选人登记表》及《个人承诺事项表》;个人申请担任人民陪审员的应填写《人民陪审员候选人选申请表》及《个人承诺事项表》;组织推荐人民陪审员候选人应填写《人民陪审员候选人选推荐表》及《个人承诺事项表》。
上述表格均为一式三份,可到丰泽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下载或到区司法局人促股领取。
公民身份证、户口簿等身份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三份。组织推荐人民陪审员的,还应提交被推荐人简历,一式三份,格式不限。
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三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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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书面材料的提交
(1)提交时间
随机抽选的人民陪审员候选人(线上登记)和个人申请的人民陪审员候选人(线上申请)届时根据电话或短信通知时间提交材料。
随机抽选的人民陪审员候选人(线下登记)、个人申请(线下申请)或组织推荐的人民陪审员候选人材料提交时间等同报名时间。
(2)提交方式及地点
人民陪审员候选人本人根据通知或自行前往丰泽区司法局人促股(后附地址、电话)提交书面材料,由工作人员当面审核。
(三)发布拟任公示
区司法局会同区人民法院向社会公示拟任命人民陪审员名单,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
(四)正式任命
经公示后确定的人民陪审员人选,由区人民法院院长提请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命。人民陪审员每届任期五年,任期届满后,其职务自动免除。
(五)公告、通知、通报、备案任命名单(决定)
1.公告任命名单。区司法局会同区人民法院向社会公告人民陪审员名单。
2.通知(报)任命决定。区人民法院会同区司法局及时将任命决定通知人民陪审员本人及其所在单位、户籍所在地或经常居住地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人民团体,并通报丰泽公安分局。
3.备案任命名单。区司法局、区人民法院分别将人民陪审员名单逐级报省司法厅、省高级人民法院备案。
(六)宣誓就职
区人民法院会同区司法局组织人民陪审员进行公开宣誓就职仪式。
本公告有效期为2020年12月16日至2021年1月15日。其他未尽事宜,由区司法局、区人民法院负责解释。
特此公告。
联系方式:
泉州市丰泽区司法局人促股(丰泽区温陵北路6号司法大楼4楼人促股);联系电话:。
泉州市丰泽区人民法院政治部(丰泽区泉秀路491号);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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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市丰泽区司法局 泉州市丰泽区人民法院 泉州市公安局丰泽区分局
2020年12月16日
原标题:泉州市丰泽区司法局 泉州市丰泽区人民法院泉州市公安局丰泽分局关于公开选任人民陪审员的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qzfz.gov.cn/zwgk/xwzx/tzgg/202012/t20201231_2489538.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