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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广东阳春市司法局招聘专职人民调解员公告(5人)

2021广东阳春市司法局招聘专职人民调解员公告(5人)

阳春市人民政府 | 2021-03-17

(七)体检和考察。

考试结束后,在总成绩合格的考生中按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等额(1:1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并进行资格复审(按招聘人员数量,如末位出现总成绩相同的考生,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体检和政审对象,如笔试成绩相同,则采取抽签的形式确定体检和政审对象),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体检资格并从总成绩合格的考生中按总成绩高低依次递补。体检和考察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和《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的要求进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负责。若体检和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弃聘用的,将按照本岗位总成绩排名,在总成绩合格的考生中按缺额人数进行递补。

(八)公示与聘用。

拟聘用人员在阳春人民政府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或反映问题不属实的,按规定程序和权限报批聘用。

聘用人员未按通知报到以及录用后1年内离职的,可按总成绩高低依次补录。

六、疫情防控要求

本次公开招聘是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开展的,报考者应当按照有关防控要求,做好报名、考试等工作。因疫情影响导致本次招聘工作时间调整的,将综合考虑各种因素作出合理安排,并及时在有关网站发布公告。报考者应持“粤康码”等健康码绿码并经体温检测正常后参加笔试;国内高、中风险地区及考前14天内有国(境)外旅居史的报考者需提供考前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报考者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参加考试。仍在隔离治疗期的确诊、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以及隔离期未满的密切接触者,不得参加笔试。

七、其他事项

(一)笔试、面试时间、地点和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以及聘用公示等有关事项在阳春市人民政府网发布。不再另行电话、短信通知。

(二)笔试、面试必须凭准考证和本人身份证进场。

(三)咨询电话:1、阳春市人社局:0662-7660710。2、阳春市司法局:0662-77231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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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阳春市司法局

2021年3月17日

原标题:2021年阳春市司法局公开招聘专职人民调解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yangchun.gov.cn/zxzx/gsgg/content/post_51830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