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笔试
1、笔试科目: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一科,卷面分值为100分。
2、笔试内容:《公共基础知识》考试主要内容:政治、经济、法律、人文、管理、国情省情等常识,判断推理,言语理解与表达、写作等,考试时间为120分钟。
3、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及时关注凤阳县人民政府网站发布的笔试通知。
报考人员应严格遵守防疫相关管理规定,参加考试相关环节时应服从现场工作人员管理。对于不遵守相关规定及要求的考生将取消其考试资格。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要求,不适宜参加统一笔试的考生,不予参加考试。
(三)考试总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为:笔试成绩加上加分分值。笔试成绩于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凤阳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布。对经审核符合加分条件的人员,随笔试成绩一起公示。
(四)体检与考察
按照应聘人员的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与岗位招聘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和考察人员。如出现考试总成绩相同情况,依次按照学历高低、是否具有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合格证书及证书级别高低确定。仍相同的则采取加试的形式确定。
体检和考察工作由凤阳县司法局统一组织实施。体检在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考察由两名及以上人员组成考察组。考察内容包括复核应聘者报名资格条件,考察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
对体检或考察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应聘人员中,依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本次招聘参加笔试未被聘用的人员纳入后备人选库,自招聘工作结束之日起,在1年内若出现人员缺额,将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可从后备人选库中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人员直接进入政审、体检程序。
五、公示与聘用
从体检和考察均合格人员中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凤阳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5天,同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对经公示无异议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六、聘后待遇
(一)拟招聘的司法行政辅助人员采取劳务派遣的方式进行,被聘用人员与劳务派遣单位签订聘用合同,聘用期限为3年,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的不予聘用。凤阳县司法局负责招聘人员的使用、考核及管理。合同期满人员由凤阳县司法局根据工作需要向劳务派遣单位提出续签或解聘意见。
(二)被聘用人员工资按现行辅助人员工资标准执行。合同期内工资和“五险一金”单位负担部分由用工单位按时将经费划拨劳务派遣单位,劳务派遣单位负责发放工资和缴纳“五险一金”。
七、纪律与监督
公开招聘工作严格按照“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的要求组织实施,接受社会各界和纪检监察机关的监督。
监督电话:0550-2227505 (县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组)
本公告相关事项由凤阳县司法局负责解释。
凤阳县司法局
2021年9月16日
原标题:凤阳县司法局2021年公开招聘司法行政辅助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s://www.fengyang.gov.cn/zwdt/tzgg/27828895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