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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江苏盐城市亭湖区司法局转任公告(2人)

2021江苏盐城市亭湖区司法局转任公告(2人)

亭湖区人民政府 | 2021-10-27

(三)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区司法局将审查合格的报考人员名册报区委组织部复核。资格审查及复核后,每个职位报考人数与转任计划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由区司法局提出降低开考比例或发布职位核减、取消公告意见,并报区委组织部研究同意后继续实施。

四、组织考试

本次公开转任的考试与考务工作由区司法局组织。具体考试时间及地点由区司法局负责通知考生本人。考试一般由笔试和面试共同组成。笔试总分100分,主要测试应试者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合格分数线为60分。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转任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含末位同分者);不足1:3的,按照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员。面试总分100分,主要测试应试者的职位适应能力。面试没有形成竞争的职位,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如果报名人数较少,经区委组织部研究同意,可直接进行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总分100分,合格分数线60分。

转任总成绩实行百分制计算。面试结束后,按照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权重计算转任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均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小数按“四舍五入”办法处理。考试分数计算:如果进行笔试,则考试分数=笔试分数×50%+面试分数×50%;如果直接面试,则考试分数=面试分数。

五、考察和体检

根据考生成绩,按转任岗位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人选。考察工作由区司法局党组负责,查阅其人事档案,对人员身份、年龄、工龄、党龄、学历、工作经历、年度考核结果、党员身份等进行全面审核,根据需要进行民主测评、家访、延伸考察等,听取考察人选所在单位或相关单位党组织、组织(人事)部门、纪检监察机关意见,同考察人选面谈,重点考察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

体检须在指定的体检机构进行。体检标准和要求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标准执行。体检后,由体检医院作出是否合格的结论。

若出现考察、体检不合格的情况,由区司法局党组研究决定是否递补,并报区委组织部批准。

六、公示和办理相关手续

拟转任人员名单在盐城市亭湖区人民政府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出现不符合转任条件和其他特殊情况的,由区司法局党组研究决定是否递补,并报区委组织部批准。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转任的,按照公务员转任有关规定和程序,由区司法局报区委组织部审核,办理相关转任手续。

七、纪律监督

本次公开转任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执行有关公开转任纪律,秉公办事,阳光操作,做到信息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相关工作要自觉接受区纪委监委相关派驻纪检监察组和社会的监督,如发现弄虚作假或有违规、违纪行为,将取消相关报考人员的转任资格,并对有关当事人给予严肃问责处理。

公开转任工作严格执行回避制度。从事公开转任工作的人员凡有《公务员法》第七十六条所列情形的,一律实行回避。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区司法局负责解释。

公开转任报名咨询电话0515-69978138、68082164;监督举报电话0515-666926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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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1年盐城市亭湖区司法局公开转任工作人员职位表

2.2021年盐城市亭湖区公开转任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盐城市亭湖区司法局

2021年10月26日

原标题:2021年盐城市亭湖区司法局公开转任工作人员的公告

文章来源:http://tinghu.yancheng.gov.cn/art/2021/10/26/art_12219_374923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