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司法部《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办法》和《河北省人民监督员换届选任工作方案》的通知,经与秦皇岛市人民检察院协商,秦皇岛市司法局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公开选任新一届秦皇岛市人民检察院人民监督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任名额
本次选任秦皇岛市人民检察院人民监督员共35名。负责监督秦皇岛市人民检察院及县区人民检察院办案活动。
二、报名条件
人民监督员应当具备较高的政治素质,具有广泛的代表性和扎实的群众基础,并符合以下条件:
(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品行良好,公道正派,身体健康的年满23周岁的中国公民,可以担任人民监督员。人民监督员应当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户籍所在地或经常居住地在我市行政区域内。
(二)下列人员不参加人民监督员选任:
1.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
2.监察机关、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司法行政机关在职工作人员;
3.人民陪审员;
4.其他因工作原因不适宜参加人民监督员选任的人员。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人民监督员: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正在受到刑事追究的;
2.被开除公职的;
3.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或被仲裁委员会除名的;
4.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5.因受惩戒被免除人民陪审员职务的;
6.存在其他严重违法违纪行为,可能影响司法公正的;
7.因在选任、履职过程中违法违规以及年度考核不合格等被免除人民监督员资格的,不得再次担任人民监督员。
(四)人民监督员不得同时担任两个以上人民检察院人民监督员。
三、人民监督员职责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司法部《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办法》和最高人民检察院《人民检察院办案活动接受人民监督员监督的规定》要求,人民监督员可以通过案件公开审查、公开听证、案件质量评查等形式,对人民检察院的办案活动进行监督,提出意见和建议。
四、人民监督员任期
人民监督员每届任期5年,连续担任人民监督员不得超过两届。本届任期为2022年5月至2027年5月(以任免时间为准)。
五、报名要求
1.报名时间
自公告之日起至2022年5月10日止。
2.报名方式
本次选任接受公民可自荐报名,也可商请有关单位和组织推荐人员报名。
3.报名材料
为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本次报名材料采取河北省人民监督员工作系统二维码报名,纸质报名材料采取快递方式提交,不接受现场报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