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自荐报名的,填写《人民监督员自荐报名表》;有关单位和组织推荐人员报名的,填写《人民监督组织推荐报名表》;现任人民监督符合条件且愿意留任的,填写《人民监督员确认登记表》。报名人员均需填写个人事项承诺书。(以上表格可到秦皇岛市司法局官网http://sf.qhd.gov.cn/下载)
需提交报名材料:
(1)经签名盖章的报名表或登记表一式2份;
(2)近期一寸蓝底彩色正面证件照(不低于413像素×295像素)3张;
(3)身份证、户口本复印件2份;
(4)学历证书复印件2份;
(5)所获表彰或奖励的证明复印件2份。
邮箱地址:秦皇岛市海港区翠岛大街1号1204室,联系电话:0335-7078057。
六、选任程序
(一)资格审查。秦皇岛市司法局组织对报名人员的资格进行审查,在严格选任条件的基础上,注重人民监督员整体结构的合理性,充分体现人民监督员的群众性、广泛性和代表性。综合考虑年龄、学历、专业背景、工作岗位、经历、人民监督员队伍结构等因素,对报名者进行审查,按照1:1.2的比例确定人民监督员候选人。
(二)组织考察。秦皇岛市司法局和秦皇岛市人民检察院将组成考察组,采取到所在单位、社区实地走访了解,听取群众代表和基层组织意见,进行面谈等多种形式对候选人的政治素质、工作能力、群众评价等方面进行全面了解,考察确定人民监督员拟任人选。
(三)确定人选。对通过组织考察的人民监督员候选人进行评议、集体研究,确定人民监督员拟任人选。
(四)社会公示。市司法局将通过官方网站将拟任人选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发现有不符合人民监督员选任条件的,取消其拟任资格。
(五)公布名单。公示结束后,拟任人选经公示无异议或者经审查异议不成立的,由秦皇岛市司法局作出选任决定,颁发人民监督员证,并在秦皇岛市司法局官网(http://sf.qhd.gov.cn/)公布秦皇岛市人民检察院人民监督员名单。
七、联系方式
涉及秦皇岛人民检察院人民监督员选任有关事宜,可向秦皇岛市司法局咨询。
联系电话:0335—7078164、7078057。
特此公告
秦皇岛市司法局 秦皇岛市人民检察院
2022年4月15日
原标题:秦皇岛市司法局秦皇岛市人民检察院关于选任秦皇岛市人民检察院人民监督员的公告
文章来源:http://sf.qhd.gov.cn/home/details?code=MDgxODQ0ODgzMTI3&id=4623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