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加分项
笔试、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同一职位报考人员总成绩并列的,笔试成绩高的报考人员进入下一环节。
(六)政治审查
1.按照招聘岗位1:1的比例,由总成绩从到低分确定入围政治审查人员。政审不合格或逾期未提供政审结果者,不得参加体检,空缺岗位可按招聘岗位总成绩由到低分依次递补;
2.政审在户籍所在地进行审查。政审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现实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及家庭社会关系等方面的情况。
3.提交学籍档案(密封件),由人社局工作人员对应聘人员学籍档案材料进行审查,对学籍档案弄虚作假及未能按规定时间提交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七)体检
1.体检时间:详见入围体检人员公示,体检当日统一组织体检人员前往确定医院体检;
2.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3.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申请复查的,须在得知体检结果2日内可提出复检申请。经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在指定的县级综合医院进行复查,复查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4.体检费由体检医院收取,按照体检医院标准执行,由参加体检的报考人员承担;
5.考生考试总成绩一年有效,如入围体检、政治审查及培训、试用期的人员有不合格情况出现缺额时,可依据成绩从高往低依次递补。
(八)公示与聘用
1.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经县招聘领导小组研究确定后,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
2.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聘用,在一定时间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九)培训
对拟聘用人员在上岗工作前由莎车县人民法院组织培训,培训内容法院业务知识、案件管理系统、保密规定等。
(十)工资待遇及管理
聘用制书记员工资待遇根据莎车县新招录公务员标准确定,在聘用期内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的基数、比例依照莎车县有关规定执行。新招聘人员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后进行综合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招聘单位与被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对违反相关纪律规定、不适合工作岗位要求的,依法依规解除劳动关系,并按程序办理相关手续。
五、监督、纪律及其它要求
1.纪检部门对招录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2.参加招聘工作的考官或工作人员,与报考人员之间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以及其他利害关系的,实行公务回避;
3.对违反规定的考官及工作人员按规定进行查处,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4.在招聘过程中对申报材料故意隐瞒、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证实,取消资格;已办理聘用手续的,取消聘用,考生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5.拟聘用人员与其他单位已签定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的,须在与莎车县人民法院签订聘用合同前提供解除聘用关系证明;无法提供的,取消聘用。
6.拟聘用2019年高校应届毕业生须在毕业后提供相应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无法提供的,取消聘用资格。
7.报考人员应保证通讯工具畅通,因通讯不畅导致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8.本简章由莎车县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解释。
9.问题咨询及联系方式:有关考试等具体事项请向莎车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莎车县人民法院政治部咨询。
咨询电话:
莎车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莎车县人民法院政治部:
原标题:2019年莎车县人民法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聘用制书记员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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莎车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5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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