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2020年5月15日-5月25日,北京时间:上午10:00-14:00,下午16:00-20:00)
1、采取现场报名、资格审查的方式。
2、报名、资格审查地点:塔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三楼人才交流中心。
3、携带报名资料:
(1)报名人员可从塔城市政府网下载《2020年塔城市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报名表》(附件2),填写相关内容后用A4纸打印。
(2)报名人员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020年高校应届毕业生需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应届毕业生证明),户口本首页(或集体户口首页)和本人页原件及复印件,近期1寸蓝底免冠照片3张及电子版照片。
(二)测试。(2020年5月26日领取测试通知单,测试时间、地点详见通知单)
结合《2020年塔城市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岗位表》(附件1)要求,对报考相应岗位语系的人员进行语言文字测试和计算机应用熟练程度测试,计算机文字速录能力不低于50字/分钟,根据测试成绩从高到低,原则按照职位招聘数1:2比例确定进入面试,达不到1:2比例的,按实际人员确定进行面试。
(三)面试
1、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单。
2、参加面试人员面试开考前30分钟到指定的候考地点集中,面试开考后到达的,取消面试资格。面试期间,对面试人员实行封闭式管理,严禁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进入面试考场。面试成绩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同一岗位考生面试成绩并列的,测试成绩高的考生进入下一环节。
3、考生考试成绩一年有效,如入围体检、政治审查及培训、试用期的人员有不合格情况出现缺额时,可依据成绩从高往低依次递补。
(四)体检
1、体检入围人员按1:1的比例确定,在塔城市政府网公布进入体检人员名单,体检时间一并通知。
2、体检当日由工作人员带领入围体检人员统一前往指定医院体检。
3、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有关标准执行。
4、体检费由体检医院收取,按照体检医院的标准执行,由参加体检的报考人员承担。
5、体检结果不合格者不予聘用,按考试成绩排序依次递补后再行体检。
(五)政治审查
政治审查工作由塔城市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政治审查合格者将个人学籍档案交至塔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才交流中心(三楼)。
(六)公示与聘用
1、经资格审查、测试、面试、体检、政治审查全部合格的拟聘用人员,通过塔城市政府网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
2、公示期间,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确定为招聘人选。
(七)培训
对拟聘用人员在上岗工作前由市人民法院统一组织培训,培训内容为审判流程软件应用、档案装订及保密规定等。
培训结束时组织考核,考核合格的,签订为期2年的聘用合同,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五、有关待遇
1、聘用制书记员起薪标准参照本地区新招录公务员工资标准执行,并不得低于当地政府公布的最低工资标准。
2、在聘用期内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的基数、比例,依照本地有关规定执行。
六、其他事项
1、在招聘过程中对申报材料故意隐瞒、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证实,取消资格;已办理聘用手续的,取消聘用,考生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2、拟聘用在职人员须在与市人民法院签订聘用合同前提供解除劳动关系证明;无法提供的,取消聘用资格。
3、拟聘用2020年高校应届毕业生须在毕业后提供相应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无法提供的,取消聘用资格。
4、报考人员应保证通讯工具畅通,因通讯不畅导致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5、报名咨询电话:(市人社局) ,(市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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塔城市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5月15日
原标题:2020年塔城市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xjtcsh.gov.cn/tztg/gsgg/202005/t4028818271f744d2017217875fb9020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