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证件审核
面试前对拟进入面试人员进行证件审核,根据各岗位考生综合能力测试成绩排名和招聘人数,按不高于2︰1的比例确定进入证件审核人员,比例内末位考生综合能力测试成绩如出现并列均进入证件审核环节。
进入证件审核环节的考生到指定地点进行证件审核,出具的证件和材料:按照岗位条件要求能够证明自己资格条件的有效的二代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按生源地报考的考生需提供中学毕业证)、毕业证、笔试准考证等。经审核符合条件的进入面试。在网上报名时填报情况不实,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取消其面试资格,对弄虚作假行为要追究责任。
(五)面试(占总成绩的40%)
证件审核合格的考生进入面试环节,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的方式。面试内容为综合素质和通用能力。面试成绩满分100分。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
面试时,考生只报自己的抽签号,不得报姓名,面试结束后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议论。对于违反面试纪律和规定的,取消面试资格。抽签时仍未到候考室者视为自动放弃。
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等详见《面试通知单》。面试结束后,在面试地点公布面试成绩。
考生总成绩=综合能力测试成绩+面试成绩×40%,即笔试成绩×40%+技能测试成绩×20%+面试成绩×40%。
(六)确定进入体检人员
根据各岗位招聘人数和考生总成绩,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比例内末位考生总成绩如出现并列的,依次按面试成绩高者、学历高者、工作经历长者优先的办法确定。在此后的考察、资格复审等环节发现问题需要递补时,也按以上排名办法确定。
体检参照现行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标准,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负担。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七)考察和资格复审
体检合格者,由各院对本单位拟聘用人员进行全面考察。主要考察拟聘人员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同时对考生报考条件进行资格复审,主要审核报考人员的个人档案等材料原件。负责考察和复审的单位要对考察对象的表现写出书面报告并做出是否合格的结论意见。
因考察或资格复审不合格或自愿放弃而产生的名额空缺,按照总成绩排名依次进行递补。
(八)确定拟招聘人员
经考察、资格复审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九)公示
拟聘用的人员名单在沧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沧州人力资源网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十)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期满,由市检察院将拟聘用人员名单上报省检察院备案同意后,各院按照省检察院统一印制的合同文本分别与拟聘用人员直接签订劳动合同,根据聘用制书记员序列进行规范管理。首次签订劳动合同(期限3年),其中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按期转正,并进行等级评定,考核被确定为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
五、薪酬待遇
聘用制书记员所需经费,由同级财政部门列入单位年度预算予以统筹保障。薪酬标准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财政状况等因素,参照上一年度本地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标准确定。
六、招聘纪律
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技能测试、笔试、证件审核、面试、体检、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考生所持证件(或填报信息)应真实、有效,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的,取消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咨询电话:
沧州市人民检察院政治部 、
2020年12月28日
原标题:沧州市人民检察院关于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的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rs.cangzhou.gov.cn/gqgg/766161.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