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疫情防控工作要求
为安全有序开展线下招聘等工作,考生须在粤省事健康申报功能中如实登记个人近期旅居史、接触史、身体健康状况、来粤方式等情况,打印并如实填写《个人健康信息申报承诺书》(附件4)。所有考生在进入公开招聘线下工作场所时,均应主动出示粤康码绿码,接受体温检测,提交本人签名的《承诺书》及相关材料,并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如粤康码等电子健康码为红码、黄码,体温≥37.3℃,不能提交本人签名的《承诺书》及相关材料,如出现其中一种情况不得进入上述程序的线下工作场所。如发现有考生有规避、隐瞒身体状况或其他疑似新冠肺炎症状,自行承担后果,将按相关规定处理。
十、其他注意事项
(一)考生报名前需认真阅读本公告。考生须诚信报名、诚信考试,凡隐瞒或提供虚假情况的,或在应聘过程和聘用期间弄虚作假,违反诚信原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所签聘用合同无效,必要时追究相关责任。
(二)本次招聘工作,请考生认真填写联系方式,务必准确无误,因联系方式错误导致无法联系,致使招考通知信息延迟等问题,个人自行承担责任。
(三)本次招聘成绩三个月内有效,期间我院岗位出现空缺情况,可从本次招聘剩余所有考生总成绩中按高低顺序依次递补;我院也可统筹组织新的招录工作。
(四)招聘工作由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检察院纪检监察部门监督。
招聘工作咨询电话:020-89017708
咨询时间:逢工作日9:00-11:30,14:30-18:00
招聘工作监督电话:020-89016236
本公告由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检察院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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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检察院
2021年2月24日
原标题: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检察院2021年公开招聘合同制司法辅助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haizhu.gov.cn/hzdt/tzgg/zpxx/content/post_710499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