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考试方法
(一)笔试
1.方式:闭卷考试,开考15分钟后不得入场,开考半小时内考生不得交卷。
2.内容:基础的政治理论、法律知识等,不指定大纲和教材。
3.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二)速录技能测试(01岗位)
速录技能测试为计算机文字速录考试,速录方式不限(需要专业速录工具的请自备),速录考试的形式为听打,播放一段录音,时长为10分钟左右,语速为80字/分钟。要求正确率达到80%以上,根据正确率评分。
(三)驾驶技能测试(02岗位)
驾驶技能测试由通州湾示范区检察院组织实施。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主要考察实际驾驶技能,百分制计分,合格线为60分。未在规定时间、地点进行驾驶技能测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四)体能测试(02岗位)
体能测试主要项目:1000米中长跑、立定跳远。测试标准参见《体能达标测试标准》(附件5)。体能测试由通州湾示范区检察院组织实施。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主要考察体能,百分制计分,合格线为60分。未在规定时间、地点进行体能测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五)面试
1.名单确定:01岗位根据笔试成绩+速录技能测试、02岗位根据笔试成绩+驾驶技能测试+体能测试,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录人数的3倍确定面试人员,若出现末位同分的,则并列考生全部进入面试;不足3倍的,按实确定。
2.人员递补:如因考生报名填报信息与真实情况不一致、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自动放弃等原因导致缺额的,在报考同岗位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递补面试人员:01岗位若总成绩相同的,依照速录技能、笔试成绩依次从高到低递补;02岗位若总成绩相同的,依照体能测试、驾驶技能、笔试成绩依次从高到低递补。请考生保持联系方式畅通,以便工作人员通知面试或递补,联系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面试递补人员名单在通州湾人力资源网(https://www.tzwrc.cn/)和南通通州湾江海联动开发示范区人民检察院网站(http://nttzw.jsjc.gov.cn/)公告。
3.面试内容:主要测试考生在综合分析、人际沟通、语言表达等方面与招聘岗位的适应程度。
4.形式:采用结构化面试。
5.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适岗评价
通过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材料,从学习经历、工作经历、奖惩情况、工作成果和专业能力等方面,对岗位的胜任度及匹配度等进行综合评价。
(七)总成绩
01岗位总成绩=(笔试成绩+速录技能测试)×40%+适岗评价×30%+面试成绩×30%
02岗位总成绩=(笔试成绩+驾驶技能测试+体能测试)×40%+适岗评价×30%+面试成绩×30%
六、体检、考察、公示及录用
(一)体检和考察
1.体检:面试合格者中,根据考生的总成绩,按招录岗位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01岗位若总成绩相同的,依次以速录技能、笔试成绩、面试成绩、适岗评价从高到低。02岗位若总成绩相同的,依次以体能测试、驾驶技能、笔试成绩、面试成绩、适岗评价从高到低。下同。
总成绩及体检人员名单在通州湾人力资源网(https://www.tzwrc.cn/)和南通通州湾江海联动开发示范区人民检察院网站(http://nttzw.jsjc.gov.cn/)公告。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
2.考察: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考察工作参照省委组织部等3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做好江苏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苏人社发〔2013〕165号)执行。
3.体检和考察工作由通州湾示范区检察院负责。
(二)公示及录用
1.体检、考察合格人员名单在通州湾人力资源网(https://www.tzwrc.cn/)和南通通州湾江海联动开发示范区人民检察院网站(http://nttzw.jsjc.gov.cn/)公示5天。对公示无异议或有异议经查证不属实的,确定聘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规定,与南通通州湾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后派遣至通州湾示范区检察院工作,最低服务期限为三年,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录用。
在规定时间内因考生原因未办结聘用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
2.在体检、考察、公示和办理聘用手续过程中,因下列情形导致招录岗位出现空缺的,在该岗位面试合格者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1)拟聘用人员考察或者体检不符合要求的;
(2)拟聘用人员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
(3)拟聘用人员明确放弃聘用的;
(4)其他导致拟聘用岗位空缺的情形。
七、岗位待遇
聘用人员根据平时考核和年度考核结果,统一缴纳“五险一金”,年均收入约9万元(含“五险一金”)。
八、纪律与监督
招录以本《公告》为依据,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工作全程接受社会各界和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一经发现并查实不符合本《公告》规定以及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的,即取消报考人员的考试和聘用资格,并追究相关工作人员责任。
监督电话:0513-81680030(通州湾示范区监察审计室)
咨询电话:0513-80163305
附件:
附件1 《2021年通州湾示范区检察院公开招录劳务派遣制工作人员岗位简介表》.xls
本公告解释权归通州湾示范区检察院
南通通州湾江海联动开发示范区人民检察院
2021年12月2日
原标题:2021年南通通州湾江海联动开发示范区人民检察院公开招录劳务派遣制工作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s://www.tzwrc.cn/article.php?id=1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