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绵阳市涪城区人民检察院面向绵阳市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编外聘用人员,合同制),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用人单位及名额
绵阳市涪城区人民检察院计划招聘聘用制书记员2名。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报名参加招聘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具有全日制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2022年应届毕业生可报考,但须在2022年7月前取得相应学历证书);
4.掌握计算机基本办公软件的操作等书记员岗位必备的业务技能;
5.具备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
6.报考时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7年6月27日-2004年6月26日期间出生);
7.无其他不适合在检察院工作的情形。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名参加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或被法院、检察院辞退的;
3.现役军人、全日制在校学生;
4.人民法院经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5.有其他不适宜担任聘用制书记员情形的。
三、招聘方法与步骤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报名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2.报名时间
2022年7月4日至2022年7月7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节假日除外)
3.报名地点:绵阳市涪城区人民检察院政治部308办公室(涪城区红星街86号)。
4.报名应携带的材料:户籍证明、有效身份证、毕业证(以上材料均应提供原件和复印件),近期免冠1寸彩照2张、《绵阳市涪城区人民检察院聘用制书记员报名登记表》(自行下载)。
5.绵阳市涪城区人民检察院对报名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对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名单,于2022年7月8日前在绵阳市涪城区人民检察院官方网站(http://www.mianyangfc.jcy.gov.cn/)及微信公众号公布。
6.报名缴费
经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须于2022年7月8日17:00前缴纳报名费用。缴费标准为50元/人(按照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财政厅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文件规定执行,不含面试费用)。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
7.职位调整
本次招聘的岗位能力水平测试开考比例为1:3(招聘数量与报名人员数量之比),报名达不到开考比例的职位,由绵阳市涪城区人民检察院相应缩减招聘计划或取消职位,并及时公布,请考生保持关注。报考者所报职位被取消的,所缴费用退回报考者本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