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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盘锦辽东湾新区管委会专职消防队公开招聘合同制消防员公告
为切实提高盘锦辽东湾新区管委会专职消防队救援队伍能力,适应新区应对灾害救援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3名合同制消防员(以下简称“消防员”),7名合同制消防车驾驶员(以下简称“驾驶员”),3名合同制管理者(以下简称“管理者”,其中站长1名、副站长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较强的政治素质,能够认真学习党的政治理论,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统领,在思想上和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4.爱岗敬业,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工作求真务实;
5.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行端正、为人正派、清正廉洁,能够团结同志,具有岗位所需要的专业技术能力;
6.具有较强的组织观念,服从领导、听从指挥,能保质保量完成组织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
7.个人综合素质过硬,志愿献身消防保卫事业,现实表现良好,工作态度端正;
8.身体健康,体形端正,无肢体功能障碍,无精神疾病史,无遗传、慢性或传染性疾病。面部无明显特征、缺陷,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无色觉异常,无纹身,无重度平跖足。男性身高不低于165cm,体重不超过标准体重的30%,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标准体重=(身高-110)kg。
(二)公开招聘岗位条件
1.消防员岗位:
(1)男性;
(2)高中(含中专、技校)及以上学历;
(3)年龄为20周岁(含20)以上,30周岁(含30)以下;
(4)在同等条件下,化工专业毕业、退役士兵优先聘用(需提供相关证明)。
注:年龄的计算截止时间为发布招聘公告的当日,下同。
2.驾驶员岗位:
(1)男性;
(2)高中(含中专、技校)及以上学历;
(3)持有B2及以上驾驶证的,报考年龄为20周岁(含20)以上,32周岁(含32)以下;持有A1驾驶证的,报考年龄为20周岁(含20)以上,35周岁(含35)以下;
(4)在同等条件下,化工专业毕业、退役士兵优先聘用(需提供相关证明)。
3.管理者岗位:
(1)男性;
(2)高中(含中专、技校)及以上学历;
(3)年龄为25周岁(含25)以上,40周岁(含40)以下;
(4)服从指挥,具有较强的沟通、协调及组织领导能力;
(5)在同等条件下,具有应急管理、危险化学品处置及消防救援部门管理岗位经历优先聘用(需提供相关证明)。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受过刑事或治安处罚的;
2.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处分期未满的;
3.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4.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5.曾被辞退或者开除公职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宜报考的情形。
二、公开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0年3月27日—4月15日
2.报名方式:网上报名。报名人员自行到盘锦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盘锦辽东湾新区管委会官网()下载《盘锦辽东湾新区管委会专职消防队公开招聘劳动合同制消防员报名登记表》、《盘锦辽东湾新区管委会专职消防队公开招聘劳动合同制消防车驾驶员报名登记表》、《盘锦辽东湾新区管委会专职消防队公开招聘劳动合同制管理者报名登记表》(详见附件)。将登记表和个人证明材料的原件扫描件打包发送到指定邮箱(邮箱,电子邮件文件名为:“岗位名称+姓名”)。
报名人员需提供以下材料:
(1)二代居民身份证(含有效期内临时身份证和带照片的户籍证明)正反面、退役士兵证、户口本首页、户主页、本人页原件扫描件;
(2)毕业证、学位证原件扫描件(研究生需一并提供本科学历毕业证、学位证)、学信网查询的各学历阶段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3)有工作单位的报考人员需提供所在单位的同意报考证明或与原单位签订的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原件扫描件;
(4)各岗位对应的招聘报名登记表(即附件表格);
(5)报考管理者岗位人员需提供相关工作经历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
(6)报考驾驶员岗位人员需提供驾驶证原件扫描件;
(7)其它相关证明材料。
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度,报名者填报的信息应真实有效,如发现材料虚假者随时取消其应聘资格。
计划招聘人数与报考人员岗位的有效报名人数需达到1:1.5的比例方可开考,达不到1:1.5的比例时将取消或削减该岗位的招聘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