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考试
本次遴选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笔试。遴选人数与参加笔试人数比例不低于1:3,对未达到公告规定比例,不能形成有效竞争的公开遴选职位,经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可予以取消或核减遴选计划。遴选职位取消的,允许该职位报名的人员2020年5月26日前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职位。检察官助理职位测试法律综合应用能力,综合文秘、新闻媒体宣传职位测试基本文字综合能力。
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和有关事项详见准考证。
2、面试。按笔试成绩高低以1:2的比例进行面试。因资格审查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在报考该职位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进行递补。
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和有关事项另行通知。
笔试、面试成绩满分均为100分,按笔试成绩×40%+面试×60%合成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相同的,按面试成绩高低进行排名。
(五)体检
根据职位遴选计划,按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对象。
体检在指定的医疗机构统一进行,体检标准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进行,由体检医院作出是否合格的结论。体检合格人员才能作为考察任用对象。体检不合格可申请复检一次,复检仍不合格者,按综合成绩递补对象进行体检,最多递补一次。
(六)考察
体检合格的人员,进入考察程序。考察由遴选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选派两名以上人员组成考察小组,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等进行考察,重点考察资格条件、政治品质、工作实绩。
(七)公示和调动
考察合格人员在吉首市人民政府网站、湘西州人民检察院、吉首市人民检察院网站发布,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调动的,按照有关要求办理调动相关手续。
(八)有关要求
1、公开遴选工作严格按照资格条件及规定程序执行,全程接受市纪委监察委派驻政法委纪检组及社会各界的监督,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现象。
2、实行诚信考试。报考人员需按照公告要求,诚信参与遴选考试的各个环节,不得弄虚作假,不违纪违规违法,不随意放弃。报考人员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在任何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名条件或弄虚作假,以及恶意报名、扰乱报名秩序的,均取消考试资格。
3、对违反公开遴选工作纪律的报名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取消遴选资格。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吉首市人民检察院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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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首市人民检察院
2020年5月6日
原标题: 吉首市人民检察院公开遴选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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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吉首市人民检察院公开遴选工作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xiangxi.jcy.gov.cn/html/cn/news/tongzhigonggao/618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