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检察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检察辅助人员15名(初级雇员11名,检察文员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凡符合招聘岗位的基本条件、资格条件和岗位条件的2020年应届毕业生及社会人员,均可报考。
二、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详见《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检察院2020年公开招聘合同制检察辅助人员职位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政治权利;
2、具有良好的品德和职业道德,愿意履行合同制检察辅助人员职责与义务;
3、具有拟聘用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4、符合拟聘用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和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者,不得报考。
(二)资格条件和岗位条件
1、资格条件和岗位条件详见《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检察院2020年公开招聘合同制检察辅助人员职位表》(附件1);
2、初级雇员年龄35周岁以下,年龄计算截止日期为2020年12月28日,即是1985年12月28日(不含当日)之后出生;
3、检察文员年龄28周岁以下,年龄计算截止日期为2020年12月28日,即是1992年12月28日(不含当日)之后出生;
4、报考人员需在2020年12月28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在读全日制学生不得报考。
四、报名办法
(一)报名时间:2020年12月28日上午9:00时至2021年1月3日下午17:00时。
(二)报名方式:采用网上报名方式。应聘人员在报名时间内登陆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在其他招聘栏查看公告并报考),按网上提示填写个人信息进行报名,报名时应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电子照片,未按规定上传照片且未确认者,视同未报名处理,考生需使用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报名及参加考试。
(三)网上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请考生于2021年1月9日中午12:00时起自行登录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
(四)报考要求
1、报考人员须按专业参考目录(见附件2)进行报考,所学专业应符合报考岗位的专业要求。
2、报考人员限报一个招聘岗位。初级雇员的招聘人数与有效报名人数的比例必须达到1:3以上方能开考,检察文员的招聘人数与有效报名人数的比例必须达到1:2以上方能开考。如达不到上述比例,将减少招聘人数或取消该招聘岗位。
五、考试及资格审查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笔试暂定于2021年1月16日(周六)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及考场安排以准考证为准。笔试采取闭卷考试,时间为120分钟,试题满分为100分。不指定考试参考用书,主要测试考生的综合知识水平,综合知识内容包括:政治理论、时事政治、经济、法律、行政管理、公文写作等基本知识。
笔试成绩和进入资格审查的人员名单于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上公布。
(二)资格审查
面试前招聘单位将按照初级雇员招聘岗位人数与面试人数1:5的比例、检察文员招聘岗位人数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资格审查人选,进行资格审查。考生需携带相关证明材料(见附件3)。凡与招聘条件不符的,或不能提供规定证明材料的,或不在规定时间内接受资格审查的,均不得参加面试,由此出现的面试人选空缺,可按该岗位考生的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参加面试人员的名单和面试时间、地点等有关事项在资格审查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上公布,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人员,不得进入面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