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本着“公开、公正、公平”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择优招聘编外人员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1.民主公开原则;
2.公平竞争原则;
3.择优录用原则。
二、招聘单位、岗位、性质及名额
1.单位:成都市青白江区司法局。
2.岗位及名额:司法所工作人员4名;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工作人员1名。
3.性质:聘用合同制。
三、招聘条件
1. 司法所工作人员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2)大专以上学历,亲和力强、普通话流利、有良好的服务意识,能熟练运用office系列办公软件;
(3)年龄在20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
(4)认真细致、踏实肯干、吃苦耐劳,具有一定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5)身体健康。
2.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2)大专以上学历,亲和力强、普通话流利、有良好的服务意识,能熟练运用office系列办公软件;
(3) 取得公证员执业证书或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A
类);
(4)认真细致、踏实肯干、吃苦耐劳,具有一定解决
实际问题的能力;
(5)身体健康。
3、否决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本次公开招聘: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6)其他法律规定不得被聘用情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