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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上海市公安消防总队接收应届毕业生公告(40人)

2018上海市公安消防总队接收应届毕业生公告(40人)

三、接收方式和程序

1、报名。报名截止时间为2018年2月7日,纸质报名材料请于2018年2月9日前寄达。有意者可采取网上报名、投递简历、现场报名等方式进行报名,并请务必登录上海消防网()“接收普通高校毕业生专栏”完成资料填报工作。报名后请下载并打印《报名信息登记表》,连同其他报名材料一并寄达。

所有信息须由毕业生本人如实填报,若核查专业不符、超龄、院校性质不符,将取消招录资格。每名毕业生限报全国公安现役部队(边防、消防、警卫)一家单位。

2、资格审查。我总队将对报名对象院校性质、所学专业类别、学历层次、年龄、地区分布、在校表现等方面进行审查筛选,审查结果将逐级报公安部审定。总队届时将根据公安部通知,采用短信平台通知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毕业生本人也可来电查询资格审查情况。

3、知识能力统一考试。通过资格审查的毕业生将参加2018年公安部政治部统一组织的知识能力考试(公安部通知初定于2018年3月下旬进行)。知识能力统一考试科目: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

4、考核。在知识能力统一考试的同时,参加我总队组织的面试、身体检查、体能测试和心理素质检测。

①面试。主要了解接收对象的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入伍动机和形象气质等。

②身体检查。根据《军队院校招收学员体格检查标准》,由我总队指定医院组织实施。

③体能测试。主要测试接收对象的体质体魄和身体协调能力。测试项目:中长跑(男生1500米在8分30秒内,女生800米在6分钟内为合格)、立定跳远(男生1.7米,女生1.6米以上为合格)、俯卧撑(男生,每分钟20个以上为合格)、仰卧起坐(女生,每分钟20个以上为合格)。

④心理素质检测。统一使用专业软件,对接收对象的性格、价值观、意志品质和气质等方面进行检测。心理素质检测结果为当场生成。

5、政治审查。针对上述各项考试考核合格者,我总队将对其在校期间的表现和家庭成员的主要情况进行政治审查。

6、签订协议。政审合格者,根据考试考核成绩、按照接收计划择优确定拟接收对象,并草签接收协议。

同等条件下,中共党员、学生干部、三好学生和曾服现役的毕业生,以及在学术、科研上有突出成果的毕业生,公安现役在职、退休未移交干部子女和因公牺牲干部子女、英烈子女,优先接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