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注意事项
有效报名必须同时完成网上报名和材料投递。投递个人简历必须包含以下材料(材料不全者不予审查),报名材料不再退还:
1、网上报名系统生成的报名表格(照片栏内粘附个人近期免冠照片);
2、新生录取名册(在校招生办或档案馆复印领取);
3、最新在校期间学习成绩单(务必是学校教务处或学院教务处盖章的原件);
4、身份证复印件;
5、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复印件;
6、个人简历等其他材料;
如在校期间曾服现役请一并提交服役证明。
七、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上海市公安消防总队政治部干部处(上海市长宁区中山西路229号1507室)
联系电话:、
传 真:
邮 编: 200051
公 众 号:“上海消防政工”微信公众号
注:有效报名必须同时完成网上报名和材料投递。网上报名截止时间为2018年2月7日,报名材料请于2018年2月9日前寄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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