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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上海市公安消防总队接收应届毕业生公告(40人)

2018上海市公安消防总队接收应届毕业生公告(40人)

六、注意事项

有效报名必须同时完成网上报名和材料投递。投递个人简历必须包含以下材料(材料不全者不予审查),报名材料不再退还:

1、网上报名系统生成的报名表格(照片栏内粘附个人近期免冠照片);

2、新生录取名册(在校招生办或档案馆复印领取);

3、最新在校期间学习成绩单(务必是学校教务处或学院教务处盖章的原件);

4、身份证复印件;

5、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复印件;

6、个人简历等其他材料;

如在校期间曾服现役请一并提交服役证明。

七、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上海市公安消防总队政治部干部处(上海市长宁区中山西路229号1507室)

联系电话:、

传 真:

邮 编: 200051

公 众 号:“上海消防政工”微信公众号

注:有效报名必须同时完成网上报名和材料投递。网上报名截止时间为2018年2月7日,报名材料请于2018年2月9日前寄达。

本文由中公上海警法考试网(http://sh.zgjfks.com/)整理!